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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專題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 關於國家安全你了解多少?
更新時間:2022-4-14 11:10:23    來源:新華網

國/家/安/全
人/人/有/責
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2年4月15日,是第7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是“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感悟新時代國家安全成就,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
為何要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麵?公民如何維護國家安全麼?現在請大家跟著小溫一起來學習那些關於國家安全的小知識吧~
這些知識你一定要知道普通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和義務?
《國家安全法》規定,公民、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
(1) 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麵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2) 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
(3) 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國家安全法》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國家安全
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
維護國家安全
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每一個公民都應時刻警醒
行使好自己的權力
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發揮好自己的力量
一起保衛國家的安全
文章編輯: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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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 關於國家安全你了解多少?
    2022-4-14 11:10:23    來源:新華網

    國/家/安/全
    人/人/有/責
    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2年4月15日,是第7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是“樹牢總體國家安全觀,感悟新時代國家安全成就,為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氛圍”。
    為何要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麵?公民如何維護國家安全麼?現在請大家跟著小溫一起來學習那些關於國家安全的小知識吧~
    這些知識你一定要知道普通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和義務?
    《國家安全法》規定,公民、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
    (1) 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麵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2) 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
    (3) 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國家安全法》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國家安全
    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
    維護國家安全
    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每一個公民都應時刻警醒
    行使好自己的權力
    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發揮好自己的力量
    一起保衛國家的安全

    文章編輯: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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