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專題區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來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新中國曆史上極不平凡的一年,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容應對世所罕見的風險挑戰,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取得偉大曆史性成就,決戰脫貧攻堅取得全麵勝利,交出了一份人民滿意、世界矚目、可以載入史冊的答卷,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向前邁出了新的一大步!
麵對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履職盡責、積極作為,為推動重大工作部署、應對重大風險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有效發揮了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作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來的10個月,常委會認真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製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3件,作出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8件,正在審議的法律案23件;聽取審議35個報告,檢查1個決定和6部法律實施情況,進行專題詢問2次,開展專題調研6項,作出決議1項;決定批準或加入條約7項;審議通過39個任免案,依法任免國家工作人員259人次。
常委會工作最為顯著的特點是緊跟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緊貼人民群眾美好生活對法治建設的呼聲期盼,緊扣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實際,加強立法和法律監督,努力使各項工作更好圍繞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務國家和人民。
一、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完善憲法相關法律製度。修改國旗法、國徽法,更好維護國家形象、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讓捍衛國旗和國徽的尊嚴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修改選舉法,適當增加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名額,夯實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基礎。適應深化國家監察體製改革需要,製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審議監察官法草案。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製定30多年來,進行首次修改,提交大會審議的修正草案,全麵貫徹堅持黨的領導政治原則,充分吸收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實踐的新經驗、新成果,充分反映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機構設置及其職能發生的新變化。經過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把這兩部法律修改好,成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確保人大工作高效運行的程序法,成為實現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保障法。
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製秩序、法治秩序。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製度和執行機製的決定後,常委會迅速行動,於去年6月連續召開兩次會議,審議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決定將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扭轉了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的嚴峻局麵。去年8月、11月,先後通過關於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本次大會將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製度的決定,之後常委會將根據這一決定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打出一套法律的“組合拳”。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憲法規定,作出關於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習近平主席簽署主席令,授予鍾南山共和國勳章,授予張伯禮、張定宇、陳薇“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稱號。舉辦6次憲法宣誓儀式,任命和決定任命的23位國家工作人員莊嚴宣誓。開展國家憲法日活動,召開第7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做好合憲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確保法律法規和政策舉措符合憲法規定、憲法精神。2020年共收到報送備案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司法解釋、特別行政區法律1310件,逐件進行主動審查。圍繞疫情防控、野生動物保護、民法典實施、食品藥品安全、優化營商環境等五個方麵開展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發現需要修改或廢止的規範性文件3372件,督促有關方麵及時予以糾正。做好依申請審查和移送審查,共收到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5146件,對屬於常委會審查範圍的3378件逐一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其他建議分別移送有關機關處理。收到有關部門移送審查的地方性法規58件,督促製定機關修改或廢止了27件。推動地方人大普遍建立聽取備案審查工作報告製度。正式開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二、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順應人民期盼,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加強公共衛生立法修法。截至目前,已完成修訂動物防疫法等6項任務,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等11項任務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推動依法做好公布疫情信息、調配應急物資、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市場秩序等工作。
加快國家安全立法。製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製法,修改檔案法,審議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數據安全法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貫徹落實習近平強軍思想,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需要,製定海警法、退役軍人保障法,修改國防法、人民武裝警察法,審議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兵役法修訂草案、軍事設施保護法修訂草案。
圍繞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立法。製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修改專利法、著作權法,審議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印花稅法草案、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草案,作出關於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和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決定。
抓緊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領域立法。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處罰法,審議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教育法修正草案。聚焦特定領域、特殊問題,積極開展“小切口”立法,拓展了立法工作方法和路徑,標誌著立法工作進一步向專業化、具體化方向發展。
繼續完善生態環保法律。本屆以來製定和修改長江保護法、土壤汙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等12部相關法律,作出1項決議,正在審議濕地保護法草案,用最嚴格的製度、最嚴密的法治劃定生態紅線,守護綠水青山。去年12月通過的長江保護法,全麵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理念,是我國第一部全流域的專門法。及時召開長江保護法實施座談會。
做好民法典實施相關工作,推動相關配套法規和司法解釋的修改完善,闡釋好民法典一係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帶頭做好宣傳、推進、保障實施工作。(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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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來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新中國曆史上極不平凡的一年,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容應對世所罕見的風險挑戰,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戰略成果,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取得偉大曆史性成就,決戰脫貧攻堅取得全麵勝利,交出了一份人民滿意、世界矚目、可以載入史冊的答卷,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向前邁出了新的一大步!
麵對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在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履職盡責、積極作為,為推動重大工作部署、應對重大風險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有效發揮了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作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來的10個月,常委會認真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製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3件,作出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8件,正在審議的法律案23件;聽取審議35個報告,檢查1個決定和6部法律實施情況,進行專題詢問2次,開展專題調研6項,作出決議1項;決定批準或加入條約7項;審議通過39個任免案,依法任免國家工作人員259人次。
常委會工作最為顯著的特點是緊跟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緊貼人民群眾美好生活對法治建設的呼聲期盼,緊扣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實際,加強立法和法律監督,努力使各項工作更好圍繞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務國家和人民。
一、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完善憲法相關法律製度。修改國旗法、國徽法,更好維護國家形象、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讓捍衛國旗和國徽的尊嚴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修改選舉法,適當增加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名額,夯實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基礎。適應深化國家監察體製改革需要,製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審議監察官法草案。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則製定30多年來,進行首次修改,提交大會審議的修正草案,全麵貫徹堅持黨的領導政治原則,充分吸收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實踐的新經驗、新成果,充分反映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機構設置及其職能發生的新變化。經過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把這兩部法律修改好,成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確保人大工作高效運行的程序法,成為實現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保障法。
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製秩序、法治秩序。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製度和執行機製的決定後,常委會迅速行動,於去年6月連續召開兩次會議,審議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決定將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扭轉了香港在國家安全領域長期“不設防”的嚴峻局麵。去年8月、11月,先後通過關於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本次大會將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製度的決定,之後常委會將根據這一決定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打出一套法律的“組合拳”。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憲法規定,作出關於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習近平主席簽署主席令,授予鍾南山共和國勳章,授予張伯禮、張定宇、陳薇“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稱號。舉辦6次憲法宣誓儀式,任命和決定任命的23位國家工作人員莊嚴宣誓。開展國家憲法日活動,召開第7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做好合憲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回應涉及憲法有關問題的關切,確保法律法規和政策舉措符合憲法規定、憲法精神。2020年共收到報送備案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司法解釋、特別行政區法律1310件,逐件進行主動審查。圍繞疫情防控、野生動物保護、民法典實施、食品藥品安全、優化營商環境等五個方麵開展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發現需要修改或廢止的規範性文件3372件,督促有關方麵及時予以糾正。做好依申請審查和移送審查,共收到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5146件,對屬於常委會審查範圍的3378件逐一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其他建議分別移送有關機關處理。收到有關部門移送審查的地方性法規58件,督促製定機關修改或廢止了27件。推動地方人大普遍建立聽取備案審查工作報告製度。正式開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二、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順應人民期盼,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加強公共衛生立法修法。截至目前,已完成修訂動物防疫法等6項任務,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等11項任務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推動依法做好公布疫情信息、調配應急物資、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市場秩序等工作。
加快國家安全立法。製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製法,修改檔案法,審議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數據安全法草案、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貫徹落實習近平強軍思想,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需要,製定海警法、退役軍人保障法,修改國防法、人民武裝警察法,審議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草案、兵役法修訂草案、軍事設施保護法修訂草案。
圍繞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立法。製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修改專利法、著作權法,審議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印花稅法草案、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草案,作出關於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和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決定。
抓緊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領域立法。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處罰法,審議反食品浪費法草案、反有組織犯罪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教育法修正草案。聚焦特定領域、特殊問題,積極開展“小切口”立法,拓展了立法工作方法和路徑,標誌著立法工作進一步向專業化、具體化方向發展。
繼續完善生態環保法律。本屆以來製定和修改長江保護法、土壤汙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等12部相關法律,作出1項決議,正在審議濕地保護法草案,用最嚴格的製度、最嚴密的法治劃定生態紅線,守護綠水青山。去年12月通過的長江保護法,全麵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理念,是我國第一部全流域的專門法。及時召開長江保護法實施座談會。
做好民法典實施相關工作,推動相關配套法規和司法解釋的修改完善,闡釋好民法典一係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帶頭做好宣傳、推進、保障實施工作。(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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