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秦基選
2021年專題區
在法院執行過程中,許多案件涉及稅款的征繳。稅務部門作為“府院聯動”的責任單位,構建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新機製,不斷優化法院與稅務部門的協作效能,開展稅收執法與司法審判良性互動,共建法治焦作“同心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近日,記者專訪了國家稅務總局焦作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秦基選。
早在2017年,原焦作市國稅局、焦作市地稅局就聯合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建立訴調對接機製和稅務合議庭的實施意見》,成立了焦作市涉稅行政案件訴訟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和焦作市稅務行政糾紛訴調對接工作中心。該訴調對接中心圍繞稅務行政爭議案件協助調解、安排司法確認、法律谘詢等方麵,依法依規開展調解工作,將其作為涉稅訴訟的前置程序,通過司法途徑賦予稅務行政調解結果的司法效力,努力把大多數的稅務行政糾紛消滅在萌芽、化解在基層,促進行政爭議解決日常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全市11個縣(市)區全部成立訴調對接中心,成功化解涉稅糾紛4起,通過稅務合議庭審理稅務行政訴訟案件2起。
2018年9月,國稅地稅征管體製改革順利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焦作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法院與稅務部門的訴調對接和稅務合議庭的協作機製更加順暢。在暢通信息渠道方麵,雙方定期通報涉稅訴訟信息,建立健全信息交流製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動納稅人社會信用體係建設。每年召開兩次聯席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和解決稅務機關涉稅訴訟案件中存在的問題,交流調解工作經驗,推動行政調解工作開展。在訴後法稅互動方麵,稅務機關不斷規範行政行為,認真研究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同時,建立了行政應訴培訓製度、調解員動態管理製度、調解員回避製度和法律谘詢等製度,使人員培訓、調解員管理、法律谘詢都有章可依。
在稅務合議庭效能提升方麵,結合稅務案件涉及法律法規多、專業性強的客觀實際,全市兩級法院選定39名審判人員組成13個稅務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合議庭,稅務機關及時向合議庭提供稅法谘詢,共同維護稅法尊嚴。
在載體創新方麵,雙方利用信息化技術支撐,拓寬調解渠道,搭建市、縣兩級網上訴調對接調解平台,得到了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的充分肯定。
“就目前來看,法稅協作的成效非常突出。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提升站位、健全製度、規範程序,提高涉稅行政案件的審理和調解水平,將訴調對接作為實踐‘楓橋經驗’、化解涉稅爭議的有效載體,完善法院稅務協作機製,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服務質效,加快推進稅務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秦基選說。
作者:本報記者 朱曉琳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在法院執行過程中,許多案件涉及稅款的征繳。稅務部門作為“府院聯動”的責任單位,構建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新機製,不斷優化法院與稅務部門的協作效能,開展稅收執法與司法審判良性互動,共建法治焦作“同心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近日,記者專訪了國家稅務總局焦作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秦基選。
早在2017年,原焦作市國稅局、焦作市地稅局就聯合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建立訴調對接機製和稅務合議庭的實施意見》,成立了焦作市涉稅行政案件訴訟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和焦作市稅務行政糾紛訴調對接工作中心。該訴調對接中心圍繞稅務行政爭議案件協助調解、安排司法確認、法律谘詢等方麵,依法依規開展調解工作,將其作為涉稅訴訟的前置程序,通過司法途徑賦予稅務行政調解結果的司法效力,努力把大多數的稅務行政糾紛消滅在萌芽、化解在基層,促進行政爭議解決日常化、法治化。截至目前,全市11個縣(市)區全部成立訴調對接中心,成功化解涉稅糾紛4起,通過稅務合議庭審理稅務行政訴訟案件2起。
2018年9月,國稅地稅征管體製改革順利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焦作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法院與稅務部門的訴調對接和稅務合議庭的協作機製更加順暢。在暢通信息渠道方麵,雙方定期通報涉稅訴訟信息,建立健全信息交流製度,形成工作合力,推動納稅人社會信用體係建設。每年召開兩次聯席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和解決稅務機關涉稅訴訟案件中存在的問題,交流調解工作經驗,推動行政調解工作開展。在訴後法稅互動方麵,稅務機關不斷規範行政行為,認真研究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同時,建立了行政應訴培訓製度、調解員動態管理製度、調解員回避製度和法律谘詢等製度,使人員培訓、調解員管理、法律谘詢都有章可依。
在稅務合議庭效能提升方麵,結合稅務案件涉及法律法規多、專業性強的客觀實際,全市兩級法院選定39名審判人員組成13個稅務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合議庭,稅務機關及時向合議庭提供稅法谘詢,共同維護稅法尊嚴。
在載體創新方麵,雙方利用信息化技術支撐,拓寬調解渠道,搭建市、縣兩級網上訴調對接調解平台,得到了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的充分肯定。
“就目前來看,法稅協作的成效非常突出。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提升站位、健全製度、規範程序,提高涉稅行政案件的審理和調解水平,將訴調對接作為實踐‘楓橋經驗’、化解涉稅爭議的有效載體,完善法院稅務協作機製,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服務質效,加快推進稅務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秦基選說。
作者:本報記者 朱曉琳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