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推出係列穩就業保就業措施
受災的民營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更新時間:2021-9-10 9:47:27 來源:焦作日報
昨日,記者市加快災後恢複重建工作係列新聞發布會第三場上獲悉:對受災遇到困難的企業和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開辟“綠色通道”;對受災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實施延緩繳納社會保險費政策……災情發生後,市人社部門積極行動,推出一係列穩就業保就業措施。
災情發生後,市人社部門在全省率先出台《有效應對洪澇災害紮實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十條措施》,並研究製定了《全市人社係統新形勢下穩就業促創業若幹舉措》和《全市人社係統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舉措》。
實施災後就業援助。加強就業形勢監測,做好企業和勞動力的精準對接服務工作;加大崗位對接力度,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安置因災有返貧風險的脫貧人口就業,並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
支持災後多渠道就業。支持受災群眾通過臨時性、非全日製、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2020年度內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支持自主創業,對受災遇到困難的企業和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開辟“綠色通道”。支持勞務輸出,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介紹受災群眾實現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每介紹成功1人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
加大災後技能培訓。對有就業意願和培訓要求的受災群眾加強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有就業去向的受災群眾,實行免費定向培訓、訂單培訓。
實施延緩繳納社會保險費政策。對2021年7月以來受災情影響生產經營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在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裁員不超過5.5%的基礎上,可以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暫定為3個月,緩繳期滿後根據企業複工複產情況可予以延長到2021年年底。
(記者 朱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