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專題區
金融是經濟的血脈。麵對複雜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為確保一季度經濟工作“開門紅”,3月28日,我市緊急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常態化實體經濟穩定發展十條措施》,進一步發揮金融的服務支持保障作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措施一:加強疫情防控重點領域資金保障。市直部門收集彙總疫情防控物資保供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的融資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密切跟進,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製訂專項服務方案,通過安排專項信貸額度、開通業務應急通道等措施,全力滿足企業合理金融服務需求。
措施二:加強生產經營企業金融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企業生產經營的金融支持,特別是對疫情防控、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和市場流通銷售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領域的企業,切實加強續貸轉貸、流動資金新增貸款以及資金結算等金融服務。同時,積極向上級行爭取更多信貸資源傾斜,用好用足各類金融資源,積極支持企業發展。
措施三:加大對市場主體的幫扶紓困。圍繞“十大戰略”,落實金融服務項目建設聯席會議製度,強化對“三個一批”和市政府確定的260個重點項目的融資保障;推動與銀行機構總部開展戰略合作,強化多層次、多領域、多形式銀企對接,確保貸款投放實現平穩較快增長。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化“萬人助萬企”活動,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信貸支持力度,對還款來源充足的存量貸款企業,符合條件的主動增加授信額度;對因疫情影響存在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積極做好資金接續。
措施四:提升金融服務便利化水平。疫情期間,靈活搭建政金企對接溝通平台,依托智慧金融服務平台開展常態化線上對接會,有效服務企業融資;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線上顧問、線上對接、線上審批、遠程服務等形式,提高資金投放效率,及時幫助企業解決融資問題。各金融機構針對疫情防控的封閉管理要求,著力擴大線上業務的覆蓋麵,引導企業和居民通過互聯網、手機APP等線上方式辦理金融業務,特別關注老年人等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群體的需求,開展線上操作遠程輔導,必要時啟動應急服務保障機製。
措施五:積極落實減費讓利政策。落實好國家關於向市場主體減費讓利的相關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以及其他重點領域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金融服務手續費。因疫情影響存在還款困難的企業,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延後計息、給予貸款減息、免收罰息和複利等方式,減輕企業還息壓力。
措施六:切實做好轉貸續貸工作。對疫情防控重要物資、生活物資、受疫情影響暫時還款困難的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展期或續貸,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分類施策,在政策範圍內,不單獨因疫情影響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在達到展期、續貸、分期還款等條件下,不簡單采取司法訴訟、資產查封、賬戶凍結等過激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措施七:加強應急轉貸資金使用。充分發揮應急轉貸資金服務效能,加快運轉效率,拓寬資金使用範圍,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單筆業務使用期限,緩解中小微企業轉貸困難。
措施八:積極發揮地方金融組織作用。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入合作,共同開發專項產品,降低反擔保要求。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地方金融組織提高服務效率,對防疫物資生產、流通、運輸等小微企業和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加大續貸、續作力度,酌情降費減息或增加貸款,降低融資成本,並為暫時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客戶辦理展期、延期等。
措施九:用足用好貨幣政策。貫徹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額度,為涉農、民營小微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重點實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接續轉換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製造業、科技創新、鄉村振興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措施十: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各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原則,合理評估相關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穩妥有序做好金融服務工作。
(記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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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經濟的血脈。麵對複雜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為確保一季度經濟工作“開門紅”,3月28日,我市緊急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常態化實體經濟穩定發展十條措施》,進一步發揮金融的服務支持保障作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措施一:加強疫情防控重點領域資金保障。市直部門收集彙總疫情防控物資保供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的融資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密切跟進,加大資金支持力度,製訂專項服務方案,通過安排專項信貸額度、開通業務應急通道等措施,全力滿足企業合理金融服務需求。
措施二:加強生產經營企業金融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企業生產經營的金融支持,特別是對疫情防控、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和市場流通銷售等涉及重要國計民生領域的企業,切實加強續貸轉貸、流動資金新增貸款以及資金結算等金融服務。同時,積極向上級行爭取更多信貸資源傾斜,用好用足各類金融資源,積極支持企業發展。
措施三:加大對市場主體的幫扶紓困。圍繞“十大戰略”,落實金融服務項目建設聯席會議製度,強化對“三個一批”和市政府確定的260個重點項目的融資保障;推動與銀行機構總部開展戰略合作,強化多層次、多領域、多形式銀企對接,確保貸款投放實現平穩較快增長。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化“萬人助萬企”活動,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信貸支持力度,對還款來源充足的存量貸款企業,符合條件的主動增加授信額度;對因疫情影響存在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積極做好資金接續。
措施四:提升金融服務便利化水平。疫情期間,靈活搭建政金企對接溝通平台,依托智慧金融服務平台開展常態化線上對接會,有效服務企業融資;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線上顧問、線上對接、線上審批、遠程服務等形式,提高資金投放效率,及時幫助企業解決融資問題。各金融機構針對疫情防控的封閉管理要求,著力擴大線上業務的覆蓋麵,引導企業和居民通過互聯網、手機APP等線上方式辦理金融業務,特別關注老年人等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群體的需求,開展線上操作遠程輔導,必要時啟動應急服務保障機製。
措施五:積極落實減費讓利政策。落實好國家關於向市場主體減費讓利的相關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以及其他重點領域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金融服務手續費。因疫情影響存在還款困難的企業,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延後計息、給予貸款減息、免收罰息和複利等方式,減輕企業還息壓力。
措施六:切實做好轉貸續貸工作。對疫情防控重要物資、生活物資、受疫情影響暫時還款困難的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展期或續貸,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分類施策,在政策範圍內,不單獨因疫情影響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在達到展期、續貸、分期還款等條件下,不簡單采取司法訴訟、資產查封、賬戶凍結等過激措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措施七:加強應急轉貸資金使用。充分發揮應急轉貸資金服務效能,加快運轉效率,拓寬資金使用範圍,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單筆業務使用期限,緩解中小微企業轉貸困難。
措施八:積極發揮地方金融組織作用。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入合作,共同開發專項產品,降低反擔保要求。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地方金融組織提高服務效率,對防疫物資生產、流通、運輸等小微企業和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加大續貸、續作力度,酌情降費減息或增加貸款,降低融資成本,並為暫時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客戶辦理展期、延期等。
措施九:用足用好貨幣政策。貫徹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額度,為涉農、民營小微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重點實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接續轉換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製造業、科技創新、鄉村振興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措施十: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各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原則,合理評估相關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狀況,穩妥有序做好金融服務工作。
(記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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