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整治“僵屍型”社會組織
更新時間:2021-9-6 9:07:45 來源:焦作日報
記者近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按照國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廳統一部署要求,我市自8月起至今年年底,全麵開展“僵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
近年來,我市社會組織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助力脫貧攻堅、參與抗擊疫情、加強汛期防洪和進行災後重建等方麵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也存在多年不參加年檢、不開展業務活動、無法取得聯係的“僵屍型”社會組織。這些“僵屍型”社會組織不僅擠占社會資源,損耗行政管理成本,而且還存在潛在風險,影響了社會組織的信譽、形象和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民政部和省民政廳統一部署,我市今年利用5個月時間,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據悉,這次專項整治的範圍包括:2019年度、2020年度連續兩年未參加年度檢查(年報)的社會組織;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未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對外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組織;通過登記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無法取得聯係的社會組織。對於到期未換屆的、內部管理混亂的、已處於治理僵局的社會組織也將納入整治範圍。根據社會組織的實際情況,針對“僵屍型”社會組織的特點和動向,堅持依法整治和防範化解相結合,建立完善整治“僵屍型”社會組織長效機製,對積極配合自願注銷的社會組織,協調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督促並指導社會組織成立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後,按法定程序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對可以通過整改激活的社會組織,協調業務主管單位等相關部門指導社會組織提出合法合規、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並、更名等方式),包括具體的整改措施、明確的整改期限和責任人等,並按程序進行換屆、變更等登記;對於存在撤銷登記和吊銷登記證書情形的社會組織進入執法程序,按要求列入社會組織異常活動名錄和嚴重失信名單。
通過專項整治,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一次深度檢查,清除一批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整改一批內部混亂的社會組織,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會組織,進一步優化社會組織結構,淨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防範化解社會組織風險,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記者 李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