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專題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2)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3)準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源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4)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製措施的。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製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民在疫情防控中應當承擔責任和義務,包括以下幾條:
第十二條: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製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製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1)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2)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3)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製隔離治療措施。
第七十七條:任何個人違反相關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疫情就是命令,讓我們每個人自覺做好個人防護,嚴格服從社區防控要求,為全民共同抗疫貢獻力量,我們眾誌成城,就一定能夠戰勝困難。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河南省疾病預防控製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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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2)拒絕按照衛生防疫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糞便進行消毒處理的;(3)準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源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的;(4)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製措施的。
2020年1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製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民在疫情防控中應當承擔責任和義務,包括以下幾條:
第十二條: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製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製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製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1)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2)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3)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采取強製隔離治療措施。
第七十七條:任何個人違反相關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疫情就是命令,讓我們每個人自覺做好個人防護,嚴格服從社區防控要求,為全民共同抗疫貢獻力量,我們眾誌成城,就一定能夠戰勝困難。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河南省疾病預防控製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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