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酒後大鬧防疫檢測點栽了!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
更新時間:2020-2-26 10:03:02 來源:焦作晚報
我市一名男子酒後大鬧防疫檢測點,持雙刀謾罵、威脅執勤人員,造成惡劣影響。近日,中站區“法檢兩長”通過“網上法院”同庭辦案,對我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依法審理,最終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判決該男子有期徒刑八個月。
2月2日7時左右,被告人王某青在中站區新義口附近的一家飯店吃飯,其間喝了500毫升白酒。10時左右,王某青騎自行車欲回中站區府城街道某村其母家中。在該村村口,防疫執勤人員要求王某青測量體溫並填表登記,其拒不配合,稱自己是村裏人,並在現場辱罵工作人員。一名執勤人員上前勸說,遞給王某青一個口罩,讓其戴上口罩再進村。王某青隨手將口罩扔到地上,強行闖進村裏。
回到母親家中後,王某青仍不罷休,認為執勤人員故意刁難他,於13時許從家中拿了一把菜刀和一把小尖刀,氣勢洶洶來到村口,一邊對防疫執勤人員進行謾罵,一邊拿菜刀來回亂掄。執勤人員立即報警,民警迅速出警將王某青當場抓獲。
經調查,王某青係刑滿釋放人員,曾因犯盜竊罪被沁陽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於2019年9月22日刑滿釋放。
中站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青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持刀辱罵、恐嚇檢測點執勤人員,情節惡劣,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被告人王某青係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鑒於被告人王某青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自願認罪認罰,法院遂依法判處王某青有期徒刑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