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群眾保“價”護航
更新時間:2020-2-24 12:31:08 來源:焦作日報
記者昨日從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價格穩定,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加強防控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監管,保證了市場秩序平穩有序。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求經營者在銷售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過程中,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相互串通;不得強製搭售其他商品;不得變相提高防疫用品價格;不得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價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費用或者收取其他費用;疫情發生前未實際銷售的商品,不得在購進成本基礎上大幅提高價格對外銷售商品;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
為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價格監管工作,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采取“網格化”監管方式,加強防控用品及民生商品為重點的市場價格巡查和檢查,依法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價格串通、惡意囤積、價格欺詐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損害群眾利益突出的價格違法問題,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