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維碼

掃一掃加入微信公眾號

Top
網站首頁 新聞 國內 國際 河南 焦作
熱點新聞 專題 直播 網視 網談 網評
焦作論壇 汽車 旅遊 經濟 美食
焦作關注 房產 娛樂 體育 市場
 焦作日報 手機報 新聞客戶端
 焦作晚報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經典山陽 小記者 辦公入口
 網上投稿 記 協 訂報服務
  您現在的位置: 焦作網 > 2020年專題區 > 抗擊疫情 我們始終在一起 > 最新動態 > 正文

2020年專題區

焦作市關於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
更新時間:2020-2-4 10:41:54    來源:焦作日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製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等相關規定,在我市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司法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處理。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醫療機構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檢疫、強製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製措施的;

  二、出入疫區人員隱瞞實情,拒不接受檢疫、強製隔離,造成後果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觸而拒不接受醫學觀察的;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卻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編造虛假信息或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而利用網絡、媒體進行傳播,散布謠言,謊報疫情、警情,製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

  四、違反國家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

  五、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政治穩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在此,感謝廣大人民群眾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如您發現上述違法犯罪線索請積極舉報,舉報電話:110。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

  焦作市人民檢察院

  焦作市公安局

  2020年2月3日

文章編輯:劉佳 
  • 上一篇文章: 沒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焦作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焦作網”的所有文字和圖片稿件,版權均屬於焦作日報社和焦作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信息來源:焦作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焦作網所刊登的所有內容,未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載、轉載使用或者建立鏡像。獲得合法授權的,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必須為作者署名並注明"來源:焦作網"字樣。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焦作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讚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其版權歸屬原作者或所屬媒體所有,轉載請不要修改任何文字圖片鏈接信息,如果您認為我們轉載了您的文章或資料,損害了您的利益,請聯係我站,我們會即時處理或刪除。


    版權聲明 | 焦作日報社簡介 | 焦作網簡介 | 網上訂報 | 聯係我們
    版權所有:河南省焦作日報社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焦作日報》遺失聲明熱線:(0391)8797096 郵編:454002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391)8797000 舉報郵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熱線:0371-65598032 舉報網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 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豫ICP備14012713號
    焦公網安備4108000005 豫公網安備41080202000004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號 報業·國貿大廈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版權所有:河南省焦作日報社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1120180801 電話:(0391)879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