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4號)
2020年專題區
一、撤除各類疫情防控交通路口檢測站,撤除各類臨時設置的疫情防控檢測卡點和路障,小區(村莊)持續加強外來人員管理,落實掃碼驗碼、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各類公共場所和經營場所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的條件下有序開放營業,相關主管和監管部門做好指導與督查。
三、各類教培機構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的條件下有序開展教學培訓,相關主管和監管部門做好指導與督查。
四、各類醫療機構嚴格落實預檢分診、探視、陪護等疫情防控要求;藥店嚴格落實退熱、止咳類等藥品銷售實名登記製度,並按要求上報信息。
五、低風險不代表零風險,請廣大市民做好個人防護,正確配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不聚集,主動配合做好測溫、掃碼、核酸檢測、疫苗接種等防控措施,不斷鞏固拓展全市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2021年8月29日0時起執行。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8月28日
![]() |
![]() |
|
![]()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一、撤除各類疫情防控交通路口檢測站,撤除各類臨時設置的疫情防控檢測卡點和路障,小區(村莊)持續加強外來人員管理,落實掃碼驗碼、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各類公共場所和經營場所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的條件下有序開放營業,相關主管和監管部門做好指導與督查。
三、各類教培機構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的條件下有序開展教學培訓,相關主管和監管部門做好指導與督查。
四、各類醫療機構嚴格落實預檢分診、探視、陪護等疫情防控要求;藥店嚴格落實退熱、止咳類等藥品銷售實名登記製度,並按要求上報信息。
五、低風險不代表零風險,請廣大市民做好個人防護,正確配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不聚集,主動配合做好測溫、掃碼、核酸檢測、疫苗接種等防控措施,不斷鞏固拓展全市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本通告自2021年8月29日0時起執行。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8月28日
![]() |
|
![]()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