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通告
(第22號)
(第22號)
更新時間:2020-3-16 9:09:31 來源:焦作日報
針對近期部分國家新冠肺炎疫情快速上升趨勢,大量境外人員來(返)焦和部分人員赴境外公務、旅行,給全市疫情防控帶來較大壓力。為有效防範境外疫情輸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域內居民凡境外(包括港澳台)有近親屬的,要立即將境外人員相關情況向所屬社區(村)、單位報告。若近期有返回計劃的,本人或其近親屬必須將車次、航班、電話以及是否直接返焦或其他城市中轉等返程信息,提前向所屬社區(村)及單位報告,人員返回後由轄區落實管控措施。
二、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切實做好本單位人員管理,嚴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徹底摸清本單位幹部職工近期外出到境外和重點疫區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措施實。要嚴格請銷假製度,落實備案登記,加強職工考勤,對疫情期間請假外出的幹部職工,必須如實報告個人去向,對到過境外重點國家和國內重點疫區人員,要及時報告所在縣(區)、鄉鎮(辦事處)防控部門,並按要求落實隔離措施。
三、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於聘請的外國專家、學者、教授以及在各大中專院校留學的外籍學生來焦前,必須提前24小時向轄區外事部門和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按照要求落實隔離措施。
四、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本通告相關要求,遲報、瞞報、謊報或不配合實施隔離管控措施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
焦作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