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販經濟”裏的煙火文明
更新時間:2020-6-9 10:32:57 來源:焦作日報
新冠肺炎疫情深度影響著人們的生活,為保障人們的基本生活,做好防疫工作的下半場文章,當前提出對擺地攤、店外經營、流動經營給予一定的關照,被大家稱之為“攤販經濟”。如何搞好“攤販經濟”一時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重點。對此,筆者認為,搞好“攤販經濟”,彰顯煙火文明,要注意四個特殊關係。
“攤販經濟”要注意特殊的生活背景。“攤販經濟”是著力解決疫情影響下的群眾生活基本需要,對部分受疫情影響嚴重的群眾、商家,通過一個特定的交易平台開展一定形式的經營活動,解決生活之需,這是“攤販經濟”的出發點,也是“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真切體現。那種認為“攤販經濟”中買賣雙方的經濟條件不高、經濟規模不大、經濟效益不明顯的說法,顯然與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權、生活權相悖,事實上,這樣的低成本、低收入經營模式,恰恰可以滿足部分群眾家庭生活的基本需求。由此可見,“攤販經濟”不是鼓勵全民擺地攤,而是有特定的服務對象。
“攤販經濟”要注意特殊的經營模式。“攤販經濟”是特定條件下特殊的經營模式,但與社會經濟向好、向高質量發展的方向和潮流是一致的。“攤販經濟”是當前抗擊疫情形勢下的一種有序放開、規範管理,是便民務實的特定形式。“攤販經濟”絕不是也不應該是一放到底,重回過去那種低端的“髒亂差”的經營模式,更不能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攤販經濟”鼓勵在條件具備的場所,在特定時段內分批次有序開放公益攤位,並納入規範管理,在保障民生、服務城市經濟發展的同時,彰顯政府的使命擔當。
“攤販經濟”要注意特殊的管理方式。“攤販經濟”不能打糊塗仗,隻有實行針對性強、科學有效的管理,才能促進其健康發展。“攤販經濟”涉及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產品質量、食品安全、衛生防疫、道路交通等諸多方麵,需要多部門聯合行動、科學施策,做到放而有序、放而有規、放而有章,既要發展好“攤販經濟”,也要保障好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作為當前環境下的一種社會現象,“攤販經濟”不是放任與放縱,不能盲目與盲從,隻有實行能放能收、收放有序的管理,才能更好地促進“攤販經濟”公平有序發展。
“攤販經濟”要注意特殊的表達形式。“攤販經濟”是考量社會文明的標尺,在社會公益、貼心服務等政府職能彰顯的情況下,攤販能否誠信經商、文明經商、依法經商,就成為檢驗“攤販經濟”成色的標尺。每一個善良的人,都會對他人和社會給予善良的回饋。在政府和社會對生活困難的群眾給予關愛,發展“攤販經濟”,提供公益攤位,做好服務保障的基礎上,我們有理由相信,攤販產品質量有保障、經營行為能自律,其誠信、守諾、踐諾的行為也將成為“攤販經濟”中的文明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