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專題區
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
區域
汙染
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
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是否
辦結
責任人
被處理情況
65X2HA202104220066 1.儲煤場一: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邦達物流公司院內,非法占用焦作市修武縣五裏源鄉小張莊村基本農田2公項;
2.儲煤場二: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南側。
這兩個儲煤場未辦理任何手續,非法經營,露天儲煤洗煤對當地造成汙染,運輸過程中煤炭拋撒。舉報人要求歸還非法占用的土地,並解決儲煤場的汙染。
馬村區 大
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關於“儲煤場一: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邦達物流公司”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邦達物流公司,全稱為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馬村轄區占地4.29公項,經市國土資源局馬村分局核實,辦理有集體建設用地撥用手續。
(二)關於“儲煤場一: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邦達物流公司院內,非法占用焦作市修武縣五裏源鄉小張莊村基本農田2公項”問題。經查,該舉報基本屬實。經修武縣調查,舉報中所稱的“非法占用焦作市修武縣五裏源鄉小張莊村基本農田2公項”問題,實為2.28公項集體土地,屬一般耕地,非基本農田。2011年11月29日,修武縣五裏源鄉張莊村村民委員會將村北2.28公頃集體土地對外承包給焦作市馬村區居民王某作為種植使用,雙方簽訂書麵協議。承包期滿後,雙方沒有簽訂續簽協議,但一直仍由王某使用,2014年7月,將所承包的2.28公頃集體土地轉包給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作為堆放生產原料使用,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一直在使用堆放生產原料。
(三)關於“儲煤場二: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南側”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南側儲煤場為焦作市張弓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焦作市馬村區煤炭鐵路專用線儲煤場。
(四)關於“這兩個儲煤場未辦理任何手續,非法經營”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1.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的儲煤場為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煤炭倉儲配送項目,於2010年11月18日,由焦作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經市國土資源局馬村分局核實,辦理有集體建設用地撥用手續。2.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南側儲煤場為焦作市張弓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焦作市馬村區煤炭鐵路專用線儲煤場。焦作市馬村區煤炭鐵路專用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於2002年8月13日,由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審批。2009年8月31日,由焦作市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進行竣工環保驗收。
(五)關於“露天儲煤洗煤對當地造成汙染”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原有洗煤設施長期停用,不具備生產能力,煤炭已倉儲,焦作市張弓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鐵路南側儲煤場建有物料大棚,未發現露天儲煤現象。
(六)關於“運輸過程中煤炭拋撒”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車輛運輸過程中采取了不超高、減速慢行、篷布覆蓋措施,有效降低煤炭拋撒現象。運輸道路由清塵保潔公司負責日常清掃。核查時,未見明顯拋撒現象。
(七)關於“舉報人要求歸還非法占用的土地,並解決儲煤場的汙染”問題。1.關於“舉報人要求歸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問題。經修武縣調查,2021年4月25日,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已將該土地交由張莊村村委會。2.關於舉報人要求解決儲煤場的汙染,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原煤全部在密閉的大棚內存放,並加大廠區地麵清掃保潔力度,出廠車輛衝洗完成後再上路,有效降低揚塵產生。
部分
屬實
1.2021年4月23日,修武縣自然資源局對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企業2日內改正非法占用耕地的行為並對其進行複耕。截至目前,該地塊已恢複耕種條件。
2.2021年4月23日,修武縣自然資源局對修武縣五裏源鄉張莊村委員會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五裏源鄉張莊村委員會2日內改正非法出租耕地的行為。
3.要求邦達公司拆除閑置洗煤設施,4月27日已完成拆除。
4.馬村區政府將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同時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加大巡查力度,有效遏製環境違法問題的發生。
已辦結2021年4月23日,修武縣五裏源鄉對張莊村全鄉通報批評並處罰;對修武縣張莊村支部書記、支部委員給予誡勉談話、罰款等處理。
(第17批2021年4月27日)
序號 受理
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
區域
汙染
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
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是否
辦結
責任人
被處理情況
30D2HA202104230047焦作市孟州市會昌街道西何莊村,有人在村莊周圍傾倒建築垃圾,影響生活。孟州市土壤 經查,該舉報屬實。
孟州市會昌街道西何莊村村民原某某由於宅基地房屋翻新(宅基地位於村最南邊),將部分建築垃圾堆放在宅基地旁,由於天氣原因未及時清運,形成建築垃圾露天堆放,未覆蓋,影響了周邊村民生活。
屬實 1.西何莊村村委會在孟州市城管局的監督指導下,於4月25日已將建築垃圾全部送往孟州市指定建築垃圾處理廠。
2.孟州市會昌街道責令西何莊村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在隨後的房屋建設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環保抑塵措施。
3.孟州市監察委員會派出會昌街道監察辦公室給予西何莊村村委委員原誌強責令檢查處理,要求其每天嚴格巡查,作好監管。
已辦結無40D2HA202104230043焦作市馬村區九裏山街道,工人村北邊馮營礦區內,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公司,夜間(18時以後)偷偷工作,沒有環評手續,汙水未經處理隨意排放。馬村區水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關於“焦作市馬村區九裏山街道,工人村北邊馮營礦區內,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公司”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九裏山辦事處,工人村北邊馮營礦區內,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公司,實際為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位於馬村區安陽城街道馮營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院內。
(二)關於“夜間(18時以後)偷偷工作”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該公司洗滌布草為賓館床上用品,因賓館每天14時退房後,該公司安排車輛去賓館拉需要洗滌的床上用品,到達公司後,16時開始洗滌,屬正常工作流程。
(三)關於“沒有環評手續,汙水未經處理隨意排放”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年洗滌20萬套布草項目,2017年8月24日,由馬村區環境保護局審批。現場核查時,該公司生產正常,一體化汙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接到舉報後,生態環境部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廢水進行了檢測,結果顯示主要汙染物排放濃度未超標。
部分
屬實
1.馬村區政府將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同時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加大巡查力度,有效遏製環境違法問題的發生。
2.加大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廣大群眾保護環境的意識。
已辦結無53D2HA202104230033焦作市山陽區交通路48號,風神輪胎廠冒出灰色的煙。風神電廠燒煤、揚塵大。山陽區大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關於信訪人舉報的“風神輪胎廠冒出灰色的煙”的問題。經調查,部分屬實。2021年4月份,風神輪胎動力供應部運行2台鍋爐,分別是2號爐和3號爐,1號鍋爐停運,通過焦作市生態環境局山陽分局監控中心調取該公司2021年4月份鍋爐在線連續監測數據,2號、3號爐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項指標均不超標。舉報人所反映冒出灰色的煙,是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後產生的水蒸氣,人在所處位置以及氣象條件或者光的折射條件下,會產生視覺錯覺觀察到煙囪排放氣流顏色深淺不一。
(二)關於信訪人舉報的“風神電廠燒煤”的問題。經調查,屬實。該項目環評批複為使用燃煤循環流化床鍋爐。煤質按焦環攻堅辦〔2017〕45號文件和豫發改能源[2015]1176號文件要求進行控製。查閱2020年至今焦作市市場監管局質量技術監督測試中心定期對該公司用煤煤質檢測報告,檢驗結果均符合要求。
(三)關於信訪人舉報的“風神電廠揚塵大”的問題。經調查,部分屬實。該公司煤棚采用全密封設計建設,煤棚內安裝噴霧係統,有效抑製棚內產生的揚塵。灰、渣庫均安裝除塵設施及噴霧裝置,並配備洗輪機對運煤等車輛進行清潔,配備掃地灑水車輛每天對道路進行清潔保濕,抑製路麵揚塵。現場檢查時發現,密閉煤場內噴霧係統噴嘴霧化不夠均勻,煤場車輛出入時卷簾門啟閉為手動控製。
部分
屬實
山陽區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4月24日下達通知,建議風神輪胎對密閉煤場內噴霧係統噴嘴進行升級更換,將煤場車輛出入卷簾門手動改為自動快速升降門,並對現有脫硫、脫硝及除塵設施進行排查,確保鍋爐煙氣的處理效率。4月26日,該企業完成了噴霧係統噴嘴升級;4月27日,完成了車輛進出卷簾門自動快速升降門更換。
已辦結無58X2HA202104230087焦作市馬村區演馬街道倉上村,該村西地洗砂廠(焦作市榮軒建材有限公司)。該廠生產水洗砂,無法排放廢水泥沙,就指使該廠人員通過挖溝1000多米鋪管道,偷排到該村南地,農田和樹林均遭到毀壞。馬村區水 生態 經查,該舉報屬實。
與4月12日交辦的D2HA202104110026批信訪舉報件內容一致,屬重複舉報。
(一)關於“馬村區演馬街道倉上村西地洗砂廠”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信訪舉報件所稱洗砂廠,為焦作市榮軒建材有限公司。該公司位於焦作市馬村區演馬街道倉上村西,該公司年回收利用20萬立方米建築垃圾項目,於2020年4月16日由焦作市馬村區環境保護局審批。
(二)關於“洗砂廠隨意排放淤泥”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4月12日,生態環境部門現場檢查時,該公司處於停產狀態,無近期生產跡象。經查,該公司因壓濾機損壞,於2020年10月使用地埋管向東南方向約1公裏處的一處垃圾坑內排放泥漿廢水。
(三)關於“淤泥排放至倉上村南邊1000多米的耕地裏”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基本屬實。2021年4月6日,焦作市榮軒建材有限公司在征得新河農場同意並支付賠清款後,於4月8日對垃圾坑的淤泥進行清理。該公司將淤泥臨時清理到坑邊南側新河農場田地內,計劃近期清運回填到新河農場別處的廢坑內,鉤機在清理過程中有部分淤泥掉落到坑邊群眾的小片荒地內。
(四)關於“損壞樹木”問題。經調查,在清理淤泥過程中,造成垃圾坑內3棵直徑約10厘米的楊樹折損。
屬實 1.由生態環境部門對該公司私設暗管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4月16日,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
2.4月12日,該公司按要求已將排放淤泥的地埋暗管拆除到位。
3.4月13日,該公司按要求已將臨時堆放的淤泥清理完畢。
4.4月13日,該公司給予受損村民現金賠償,群眾對處理結果滿意。
5.4月14日,垃圾坑回填結束,並複耕種植木槿200餘棵。
已辦結2021年4月14日,演馬街道給予倉上村支部書記、村委委員兼網格員全辦通報批評處理。61X2HA202104230052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位於焦作市馬村區安陽城街道山底村,存在以下問題: 1.該礦山為露天爆破式開采非煤礦山,因為山高而分層少,為了獲取最大化的經濟利益,一次爆破用的火藥都在6噸至10噸,該礦山一周爆破兩到三次,爆破揚塵能直接衝到幾十米的高空且經久不散,該礦山目前采取的措施根本無法處理如此大量的粉塵。2.該企業實際是3家礦山共用一個采礦許可證,許可證批複產量為30萬立方米/年(實際上3家合計產量90萬立方米/年),每年多開采60萬立方米。馬村區生態 大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關於“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位於焦作市馬村區安陽城街道山底村”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信訪舉報件所稱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位於焦作市馬村區安陽城街道山底村西北。
(二)關於“該礦山為露天爆破式開采非煤礦山”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該礦山為建築石料用灰岩,采取爆破式開采。
(三)關於“因為山高而分層少,為了獲取最大化的經濟利益,一次爆破用的火藥都在6噸至10噸”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基本屬實。該企業礦山為露天爆破式開采非煤礦山,其爆破作業由河南現代爆破技術有限公司負責,該公司為證件齊全的專業爆破公司。所需作業由焦作市公安局馬村分局審批,單次爆破用藥量一般不超過5000公斤(5噸)。
(四)關於“該礦山一周爆破兩到三次”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基本屬實。該企業爆破次數根據作業麵及生產經營情況確定,每周爆破次數不確定,正常生產時一周爆破兩到三次。
(五)關於“爆破揚塵能直接衝到幾十米的高空且經久不散,該礦山目前采取的措施根本無法處理如此大量的粉塵。”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爆破公司在爆破過程中采用小藥量、多頻次、逐孔起爆的鬆動式爆破方式,並采取充填水袋、除塵網覆蓋等抑塵措施,爆破產生的揚塵不超過7米。
(六)關於“該企業實際是3家礦山共用一個采礦許可證,許可證批複產量為30萬立方米/年(實際上3家合計產量90萬立方米/年),每年多開采60萬立方米”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為原焦作市馬村區宏遠石料廠、焦作市馬村區安陽城鄉山底忠誠石料廠3家企業整合而成。2011年8月,原焦作市國土資源局為整合後的該礦山企業重新劃定了新的礦區範圍,對該礦下發了資源整合礦區範圍批複文件,並於2012年11月為該企業頒發了采礦許可證,采礦權人為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礦山名稱為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山底建築石料用灰岩礦,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開采礦種為建築石料用灰岩,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設計生產規模為30萬立方米/年。新礦權設立後,原3家采礦許可證同時廢止。根據動態監測報告顯示,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2019年實際開采量為29.12萬立方米,2020年實際開采量為33.90萬立方米。
部分
屬實
1.加強該企業日常監管,嚴格按照采礦許可證許可規模進行生產。
2.加強礦區開采環節的環保監管工作,嚴格落實各項環保管控措施。
已辦結無86D2HA202104230020溫縣趙堡村東300米,無名木材加工廠,無環評手續,揚塵汙染嚴重。溫縣其他汙染 大氣 經查,該舉報屬實。
被舉報對象為溫縣原森木材加工廠,該廠於2021年1月租賃北平皋村原東成閑置的養殖場建設並投入生產,主要從事木片生產。
2021年4月24日,現場核查時,發現該廠地麵未硬化,生產車間內外由於未及時清理導致地麵積塵較大,樹皮露天堆存未采取苫蓋措施。該廠在外售樹皮裝車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粉塵。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五條“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規定,故該廠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屬實經調查核實後,該廠所占地塊為設施農用地而非建設性用地,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質,決定對該廠予以取締。目前,原料和產品已清理,設備已拆除。已辦結無123X2HA202104230007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黃河路西側,河南錦潤塑料管廠,臭氣刺鼻。舉報人要求清除臭氣。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大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被舉報的“河南錦潤塑料管廠”應為河南省錦潤塑膠科技有限公司,位於黃河路西段路南。該公司2017年9月編製《年產3萬噸塑料管材項目》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該公司共有25台擠出機,造粒車間4台造粒設備,現場檢查時,該公司10台擠出機正在生產,造粒車間未生產,汙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車間內及車間外的成品堆放場地有輕微的塑膠氣味,廠區外未察覺有類似氣味。
針對“臭氣刺鼻”問題,示範區生態環境局查閱了2020年6月4日河南永藍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企業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中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均達到排放標準,企業廢氣經處理後能夠進行達標排放。
為了進一步查清臭氣來源,4月24日,示範區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焦作市和盛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公司的有組織廢氣1號、2號兩個排放口、無組織廢氣廠區的東南西北4個方位及廠區東側敏感點共5個點位的惡臭(臭氣濃度)進行了檢測。根據4月27日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各點位數據均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
部分
屬實
經區生態環境局與企業溝通協調後,該公司積極響應並製訂出能夠有效減少氣味的方案,於5月15日前整改完成。
同時,要求示範區生態環境局、寧郭鎮政府進一步加大現場環境監察力度;要求企業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全麵加強日常管理,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各項汙染物達標排放,嚴格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階段性辦結 無
125X2HA202104230010張某某在西虢鎮梁莊村外經營養殖場。該養殖場位於黃河濕地,破壞濕地環境,始終未拆除。孟州市水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1.關於“張某某在西虢鎮梁莊村外經營養殖場,始終未拆除”的問題。經查,該舉報屬實。張某某,梁莊村村民,其養殖場位於西虢鎮梁莊村王園線路南10米處。目前,該養殖場未拆除,養殖蛋雞1萬餘隻。西虢鎮梁莊村為1996年以前的小浪底搬遷移民村。張某某係該村居民,是2003年濕地保護區劃定之前的原住居民。孟州市要求該養殖場逐步退出養殖。
2.關於“該養殖場位於黃河濕地,破壞濕地環境”的問題。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該養殖場建於2001年,距離黃河主河道約2000米。2003年濕地保護區劃定後,位於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該養殖場建設有糞便儲存間,儲存間地麵已作硬化處理,且頂棚完好,不存在滲漏現象,堆放糞便晾幹後由村民作為地肥使用。2020年,孟州市邀請北京中源卓悅水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就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內建設項目運行對濕地生態環境影響進行評估論證,專家團隊一致認為,“由於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的建設,改變了區域下遊水文特征,黃河河道下切近2米,加之黃河大壩的修建,導致黃河大壩以北濕地特征顯著喪失,建設項目不會對保護區濕地生態係統造成影響”。
部分
屬實
孟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虢鎮政府等相關部門,多次與該養殖戶溝通養殖場退出事宜。考慮該養殖場存欄較多、蛋雞生長周期較長等實際情況,要求其在現有基礎上不能擴大規模,規範養殖,及時處理糞便。待現有蛋雞長成後,根據《養殖戶土地租賃合同》,2021年12月31日前清理存欄,拆除建築物,不再續簽合同,退出養殖。階段性辦結128D2HA202104230007焦作市解放區嘉禾屯村高鐵橋南100米,石料加工廠,無手續、露天堆放、噪聲嚴重、粉塵汙染,長達兩年。解放區噪聲 大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舉報件中的石料加工廠位於解放區王褚街道嘉禾屯村高鐵橋南100米東側,原有廠房一座(約300㎡)、鱷式破碎機一台、皮帶傳送帶一條、鏟車一輛,負責人為葉某某。2020年6月2日接群眾投訴,解放區王褚街道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對該石料廠進行現場調查,發現其正在進行石料破碎作業,且無相關手續,物料露天堆放,工作人員立即製止其相關作業活動,要求當事人按照“兩斷三清”的要求限期將其廠房、設備、物料等清理到位。2020年6月9日,該廠負責人葉某某按要求將場地清理完畢,隨後王褚街道工作人員將其覆蓋。2021年4月23日,接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單(D2HA202104230007)後,王褚街道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調查,經現場查看,未發現問題反彈,原場地為一片平地,並用土工布覆蓋。
部分
屬實
針對此問題,解放區將安排專人定期進行督導檢查,防止出現反彈。同時,要求各街道、健康產業園區舉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已辦結無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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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
區域
汙染
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
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是否
辦結
責任人
被處理情況
65X2HA202104220066 1.儲煤場一: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邦達物流公司院內,非法占用焦作市修武縣五裏源鄉小張莊村基本農田2公項;
2.儲煤場二: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南側。
這兩個儲煤場未辦理任何手續,非法經營,露天儲煤洗煤對當地造成汙染,運輸過程中煤炭拋撒。舉報人要求歸還非法占用的土地,並解決儲煤場的汙染。
馬村區 大
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關於“儲煤場一: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邦達物流公司”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邦達物流公司,全稱為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馬村轄區占地4.29公項,經市國土資源局馬村分局核實,辦理有集體建設用地撥用手續。
(二)關於“儲煤場一: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邦達物流公司院內,非法占用焦作市修武縣五裏源鄉小張莊村基本農田2公項”問題。經查,該舉報基本屬實。經修武縣調查,舉報中所稱的“非法占用焦作市修武縣五裏源鄉小張莊村基本農田2公項”問題,實為2.28公項集體土地,屬一般耕地,非基本農田。2011年11月29日,修武縣五裏源鄉張莊村村民委員會將村北2.28公頃集體土地對外承包給焦作市馬村區居民王某作為種植使用,雙方簽訂書麵協議。承包期滿後,雙方沒有簽訂續簽協議,但一直仍由王某使用,2014年7月,將所承包的2.28公頃集體土地轉包給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作為堆放生產原料使用,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一直在使用堆放生產原料。
(三)關於“儲煤場二: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南側”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南側儲煤場為焦作市張弓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焦作市馬村區煤炭鐵路專用線儲煤場。
(四)關於“這兩個儲煤場未辦理任何手續,非法經營”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1.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北側的儲煤場為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煤炭倉儲配送項目,於2010年11月18日,由焦作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經市國土資源局馬村分局核實,辦理有集體建設用地撥用手續。2.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武王辦事處張弓鐵路南側儲煤場為焦作市張弓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焦作市馬村區煤炭鐵路專用線儲煤場。焦作市馬村區煤炭鐵路專用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於2002年8月13日,由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審批。2009年8月31日,由焦作市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進行竣工環保驗收。
(五)關於“露天儲煤洗煤對當地造成汙染”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原有洗煤設施長期停用,不具備生產能力,煤炭已倉儲,焦作市張弓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鐵路南側儲煤場建有物料大棚,未發現露天儲煤現象。
(六)關於“運輸過程中煤炭拋撒”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車輛運輸過程中采取了不超高、減速慢行、篷布覆蓋措施,有效降低煤炭拋撒現象。運輸道路由清塵保潔公司負責日常清掃。核查時,未見明顯拋撒現象。
(七)關於“舉報人要求歸還非法占用的土地,並解決儲煤場的汙染”問題。1.關於“舉報人要求歸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問題。經修武縣調查,2021年4月25日,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已將該土地交由張莊村村委會。2.關於舉報人要求解決儲煤場的汙染,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原煤全部在密閉的大棚內存放,並加大廠區地麵清掃保潔力度,出廠車輛衝洗完成後再上路,有效降低揚塵產生。
部分
屬實
1.2021年4月23日,修武縣自然資源局對焦作市邦達工貿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企業2日內改正非法占用耕地的行為並對其進行複耕。截至目前,該地塊已恢複耕種條件。
2.2021年4月23日,修武縣自然資源局對修武縣五裏源鄉張莊村委員會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五裏源鄉張莊村委員會2日內改正非法出租耕地的行為。
3.要求邦達公司拆除閑置洗煤設施,4月27日已完成拆除。
4.馬村區政府將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同時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加大巡查力度,有效遏製環境違法問題的發生。
已辦結2021年4月23日,修武縣五裏源鄉對張莊村全鄉通報批評並處罰;對修武縣張莊村支部書記、支部委員給予誡勉談話、罰款等處理。
(第17批2021年4月27日)
序號 受理
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
區域
汙染
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
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是否
辦結
責任人
被處理情況
30D2HA202104230047焦作市孟州市會昌街道西何莊村,有人在村莊周圍傾倒建築垃圾,影響生活。孟州市土壤 經查,該舉報屬實。
孟州市會昌街道西何莊村村民原某某由於宅基地房屋翻新(宅基地位於村最南邊),將部分建築垃圾堆放在宅基地旁,由於天氣原因未及時清運,形成建築垃圾露天堆放,未覆蓋,影響了周邊村民生活。
屬實 1.西何莊村村委會在孟州市城管局的監督指導下,於4月25日已將建築垃圾全部送往孟州市指定建築垃圾處理廠。
2.孟州市會昌街道責令西何莊村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在隨後的房屋建設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環保抑塵措施。
3.孟州市監察委員會派出會昌街道監察辦公室給予西何莊村村委委員原誌強責令檢查處理,要求其每天嚴格巡查,作好監管。
已辦結無40D2HA202104230043焦作市馬村區九裏山街道,工人村北邊馮營礦區內,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公司,夜間(18時以後)偷偷工作,沒有環評手續,汙水未經處理隨意排放。馬村區水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關於“焦作市馬村區九裏山街道,工人村北邊馮營礦區內,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公司”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舉報人所稱焦作市馬村區九裏山辦事處,工人村北邊馮營礦區內,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公司,實際為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位於馬村區安陽城街道馮營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院內。
(二)關於“夜間(18時以後)偷偷工作”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該公司洗滌布草為賓館床上用品,因賓館每天14時退房後,該公司安排車輛去賓館拉需要洗滌的床上用品,到達公司後,16時開始洗滌,屬正常工作流程。
(三)關於“沒有環評手續,汙水未經處理隨意排放”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年洗滌20萬套布草項目,2017年8月24日,由馬村區環境保護局審批。現場核查時,該公司生產正常,一體化汙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接到舉報後,生態環境部門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焦作市清泉洗潔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廢水進行了檢測,結果顯示主要汙染物排放濃度未超標。
部分
屬實
1.馬村區政府將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同時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加大巡查力度,有效遏製環境違法問題的發生。
2.加大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廣大群眾保護環境的意識。
已辦結無53D2HA202104230033焦作市山陽區交通路48號,風神輪胎廠冒出灰色的煙。風神電廠燒煤、揚塵大。山陽區大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關於信訪人舉報的“風神輪胎廠冒出灰色的煙”的問題。經調查,部分屬實。2021年4月份,風神輪胎動力供應部運行2台鍋爐,分別是2號爐和3號爐,1號鍋爐停運,通過焦作市生態環境局山陽分局監控中心調取該公司2021年4月份鍋爐在線連續監測數據,2號、3號爐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三項指標均不超標。舉報人所反映冒出灰色的煙,是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後產生的水蒸氣,人在所處位置以及氣象條件或者光的折射條件下,會產生視覺錯覺觀察到煙囪排放氣流顏色深淺不一。
(二)關於信訪人舉報的“風神電廠燒煤”的問題。經調查,屬實。該項目環評批複為使用燃煤循環流化床鍋爐。煤質按焦環攻堅辦〔2017〕45號文件和豫發改能源[2015]1176號文件要求進行控製。查閱2020年至今焦作市市場監管局質量技術監督測試中心定期對該公司用煤煤質檢測報告,檢驗結果均符合要求。
(三)關於信訪人舉報的“風神電廠揚塵大”的問題。經調查,部分屬實。該公司煤棚采用全密封設計建設,煤棚內安裝噴霧係統,有效抑製棚內產生的揚塵。灰、渣庫均安裝除塵設施及噴霧裝置,並配備洗輪機對運煤等車輛進行清潔,配備掃地灑水車輛每天對道路進行清潔保濕,抑製路麵揚塵。現場檢查時發現,密閉煤場內噴霧係統噴嘴霧化不夠均勻,煤場車輛出入時卷簾門啟閉為手動控製。
部分
屬實
山陽區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4月24日下達通知,建議風神輪胎對密閉煤場內噴霧係統噴嘴進行升級更換,將煤場車輛出入卷簾門手動改為自動快速升降門,並對現有脫硫、脫硝及除塵設施進行排查,確保鍋爐煙氣的處理效率。4月26日,該企業完成了噴霧係統噴嘴升級;4月27日,完成了車輛進出卷簾門自動快速升降門更換。
已辦結無58X2HA202104230087焦作市馬村區演馬街道倉上村,該村西地洗砂廠(焦作市榮軒建材有限公司)。該廠生產水洗砂,無法排放廢水泥沙,就指使該廠人員通過挖溝1000多米鋪管道,偷排到該村南地,農田和樹林均遭到毀壞。馬村區水 生態 經查,該舉報屬實。
與4月12日交辦的D2HA202104110026批信訪舉報件內容一致,屬重複舉報。
(一)關於“馬村區演馬街道倉上村西地洗砂廠”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信訪舉報件所稱洗砂廠,為焦作市榮軒建材有限公司。該公司位於焦作市馬村區演馬街道倉上村西,該公司年回收利用20萬立方米建築垃圾項目,於2020年4月16日由焦作市馬村區環境保護局審批。
(二)關於“洗砂廠隨意排放淤泥”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4月12日,生態環境部門現場檢查時,該公司處於停產狀態,無近期生產跡象。經查,該公司因壓濾機損壞,於2020年10月使用地埋管向東南方向約1公裏處的一處垃圾坑內排放泥漿廢水。
(三)關於“淤泥排放至倉上村南邊1000多米的耕地裏”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基本屬實。2021年4月6日,焦作市榮軒建材有限公司在征得新河農場同意並支付賠清款後,於4月8日對垃圾坑的淤泥進行清理。該公司將淤泥臨時清理到坑邊南側新河農場田地內,計劃近期清運回填到新河農場別處的廢坑內,鉤機在清理過程中有部分淤泥掉落到坑邊群眾的小片荒地內。
(四)關於“損壞樹木”問題。經調查,在清理淤泥過程中,造成垃圾坑內3棵直徑約10厘米的楊樹折損。
屬實 1.由生態環境部門對該公司私設暗管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4月16日,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下達責令改正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
2.4月12日,該公司按要求已將排放淤泥的地埋暗管拆除到位。
3.4月13日,該公司按要求已將臨時堆放的淤泥清理完畢。
4.4月13日,該公司給予受損村民現金賠償,群眾對處理結果滿意。
5.4月14日,垃圾坑回填結束,並複耕種植木槿200餘棵。
已辦結2021年4月14日,演馬街道給予倉上村支部書記、村委委員兼網格員全辦通報批評處理。61X2HA202104230052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位於焦作市馬村區安陽城街道山底村,存在以下問題: 1.該礦山為露天爆破式開采非煤礦山,因為山高而分層少,為了獲取最大化的經濟利益,一次爆破用的火藥都在6噸至10噸,該礦山一周爆破兩到三次,爆破揚塵能直接衝到幾十米的高空且經久不散,該礦山目前采取的措施根本無法處理如此大量的粉塵。2.該企業實際是3家礦山共用一個采礦許可證,許可證批複產量為30萬立方米/年(實際上3家合計產量90萬立方米/年),每年多開采60萬立方米。馬村區生態 大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關於“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位於焦作市馬村區安陽城街道山底村”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信訪舉報件所稱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位於焦作市馬村區安陽城街道山底村西北。
(二)關於“該礦山為露天爆破式開采非煤礦山”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屬實。該礦山為建築石料用灰岩,采取爆破式開采。
(三)關於“因為山高而分層少,為了獲取最大化的經濟利益,一次爆破用的火藥都在6噸至10噸”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基本屬實。該企業礦山為露天爆破式開采非煤礦山,其爆破作業由河南現代爆破技術有限公司負責,該公司為證件齊全的專業爆破公司。所需作業由焦作市公安局馬村分局審批,單次爆破用藥量一般不超過5000公斤(5噸)。
(四)關於“該礦山一周爆破兩到三次”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基本屬實。該企業爆破次數根據作業麵及生產經營情況確定,每周爆破次數不確定,正常生產時一周爆破兩到三次。
(五)關於“爆破揚塵能直接衝到幾十米的高空且經久不散,該礦山目前采取的措施根本無法處理如此大量的粉塵。”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爆破公司在爆破過程中采用小藥量、多頻次、逐孔起爆的鬆動式爆破方式,並采取充填水袋、除塵網覆蓋等抑塵措施,爆破產生的揚塵不超過7米。
(六)關於“該企業實際是3家礦山共用一個采礦許可證,許可證批複產量為30萬立方米/年(實際上3家合計產量90萬立方米/年),每年多開采60萬立方米”問題。經查,該舉報內容不屬實。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為原焦作市馬村區宏遠石料廠、焦作市馬村區安陽城鄉山底忠誠石料廠3家企業整合而成。2011年8月,原焦作市國土資源局為整合後的該礦山企業重新劃定了新的礦區範圍,對該礦下發了資源整合礦區範圍批複文件,並於2012年11月為該企業頒發了采礦許可證,采礦權人為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礦山名稱為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山底建築石料用灰岩礦,經濟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開采礦種為建築石料用灰岩,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設計生產規模為30萬立方米/年。新礦權設立後,原3家采礦許可證同時廢止。根據動態監測報告顯示,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2019年實際開采量為29.12萬立方米,2020年實際開采量為33.90萬立方米。
部分
屬實
1.加強該企業日常監管,嚴格按照采礦許可證許可規模進行生產。
2.加強礦區開采環節的環保監管工作,嚴格落實各項環保管控措施。
已辦結無86D2HA202104230020溫縣趙堡村東300米,無名木材加工廠,無環評手續,揚塵汙染嚴重。溫縣其他汙染 大氣 經查,該舉報屬實。
被舉報對象為溫縣原森木材加工廠,該廠於2021年1月租賃北平皋村原東成閑置的養殖場建設並投入生產,主要從事木片生產。
2021年4月24日,現場核查時,發現該廠地麵未硬化,生產車間內外由於未及時清理導致地麵積塵較大,樹皮露天堆存未采取苫蓋措施。該廠在外售樹皮裝車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粉塵。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五條“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規定,故該廠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屬實經調查核實後,該廠所占地塊為設施農用地而非建設性用地,不符合土地使用性質,決定對該廠予以取締。目前,原料和產品已清理,設備已拆除。已辦結無123X2HA202104230007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黃河路西側,河南錦潤塑料管廠,臭氣刺鼻。舉報人要求清除臭氣。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大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被舉報的“河南錦潤塑料管廠”應為河南省錦潤塑膠科技有限公司,位於黃河路西段路南。該公司2017年9月編製《年產3萬噸塑料管材項目》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該公司共有25台擠出機,造粒車間4台造粒設備,現場檢查時,該公司10台擠出機正在生產,造粒車間未生產,汙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車間內及車間外的成品堆放場地有輕微的塑膠氣味,廠區外未察覺有類似氣味。
針對“臭氣刺鼻”問題,示範區生態環境局查閱了2020年6月4日河南永藍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企業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中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均達到排放標準,企業廢氣經處理後能夠進行達標排放。
為了進一步查清臭氣來源,4月24日,示範區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焦作市和盛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公司的有組織廢氣1號、2號兩個排放口、無組織廢氣廠區的東南西北4個方位及廠區東側敏感點共5個點位的惡臭(臭氣濃度)進行了檢測。根據4月27日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各點位數據均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
部分
屬實
經區生態環境局與企業溝通協調後,該公司積極響應並製訂出能夠有效減少氣味的方案,於5月15日前整改完成。
同時,要求示範區生態環境局、寧郭鎮政府進一步加大現場環境監察力度;要求企業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全麵加強日常管理,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各項汙染物達標排放,嚴格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階段性辦結 無
125X2HA202104230010張某某在西虢鎮梁莊村外經營養殖場。該養殖場位於黃河濕地,破壞濕地環境,始終未拆除。孟州市水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1.關於“張某某在西虢鎮梁莊村外經營養殖場,始終未拆除”的問題。經查,該舉報屬實。張某某,梁莊村村民,其養殖場位於西虢鎮梁莊村王園線路南10米處。目前,該養殖場未拆除,養殖蛋雞1萬餘隻。西虢鎮梁莊村為1996年以前的小浪底搬遷移民村。張某某係該村居民,是2003年濕地保護區劃定之前的原住居民。孟州市要求該養殖場逐步退出養殖。
2.關於“該養殖場位於黃河濕地,破壞濕地環境”的問題。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該養殖場建於2001年,距離黃河主河道約2000米。2003年濕地保護區劃定後,位於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該養殖場建設有糞便儲存間,儲存間地麵已作硬化處理,且頂棚完好,不存在滲漏現象,堆放糞便晾幹後由村民作為地肥使用。2020年,孟州市邀請北京中源卓悅水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就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內建設項目運行對濕地生態環境影響進行評估論證,專家團隊一致認為,“由於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的建設,改變了區域下遊水文特征,黃河河道下切近2米,加之黃河大壩的修建,導致黃河大壩以北濕地特征顯著喪失,建設項目不會對保護區濕地生態係統造成影響”。
部分
屬實
孟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虢鎮政府等相關部門,多次與該養殖戶溝通養殖場退出事宜。考慮該養殖場存欄較多、蛋雞生長周期較長等實際情況,要求其在現有基礎上不能擴大規模,規範養殖,及時處理糞便。待現有蛋雞長成後,根據《養殖戶土地租賃合同》,2021年12月31日前清理存欄,拆除建築物,不再續簽合同,退出養殖。階段性辦結128D2HA202104230007焦作市解放區嘉禾屯村高鐵橋南100米,石料加工廠,無手續、露天堆放、噪聲嚴重、粉塵汙染,長達兩年。解放區噪聲 大氣 經查,該舉報部分屬實。
舉報件中的石料加工廠位於解放區王褚街道嘉禾屯村高鐵橋南100米東側,原有廠房一座(約300㎡)、鱷式破碎機一台、皮帶傳送帶一條、鏟車一輛,負責人為葉某某。2020年6月2日接群眾投訴,解放區王褚街道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對該石料廠進行現場調查,發現其正在進行石料破碎作業,且無相關手續,物料露天堆放,工作人員立即製止其相關作業活動,要求當事人按照“兩斷三清”的要求限期將其廠房、設備、物料等清理到位。2020年6月9日,該廠負責人葉某某按要求將場地清理完畢,隨後王褚街道工作人員將其覆蓋。2021年4月23日,接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單(D2HA202104230007)後,王褚街道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調查,經現場查看,未發現問題反彈,原場地為一片平地,並用土工布覆蓋。
部分
屬實
針對此問題,解放區將安排專人定期進行督導檢查,防止出現反彈。同時,要求各街道、健康產業園區舉一反三,加大排查力度,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已辦結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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