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批2021年4月14日)
2020年專題區
經查,因煤堆未覆蓋,在裝車、刮風的時候產生的粉塵會對周邊大氣環境和近距離居民點造成一定的汙染。 綜上所述,反映的此項問題屬實。
部分屬實 焦作市生態環境局沁陽分局對存在的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汙染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目前已經分別向兩家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擬處罰11.9萬元。階段性辦結 2021年4月10日,沁陽市山王莊鎮黨委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盆窯村村委會主任衛小兵全鎮通報批評,山王莊鎮紀委給予網格員閆小團誡勉談話。2D2HA202104090030 龍源湖國際廣場二期所有的飯店,油煙不經過煙道,通過煙囪排至小區內。投訴人稱從2014年開始多次反映未果,投訴山陽區城管、山陽區食藥監不作為。龍源湖國際廣場二期至瑞教育(實為至銳教育)空調外機掛至小區內,噪聲擾民。小區物業公司、環保局不作為。
山陽區大氣、噪音 經查,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於反映的油煙不經過煙道,通過煙囪排至小區內問題。
經山陽區城管局實地查驗,龍源國際二期周邊6家飯店均按照規定安裝符合要求淨化設備,並通過外置煙道排放至山陽路、安定路,不存在煙囪排至小區內部。
(二)山陽區高度重視餐飲油煙汙染治理工作,區城管局積極落實監管職責,加大執法工作力度,每周至少開展3次日常運行維護專項督導檢查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內容開展了一係列執法檢查,不存在不作為現象。
(三)經焦作市生態環境局山陽分局對至銳教育空調外機進行了噪聲檢測,噪聲值54dB(A),均低於《焦作市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Ⅱ-2區範圍噪聲標準白天60dB(A)、夜間55dB(A)的限值。
(四)焦作市生態環境局山陽分局早在2018年、2019年多次向至銳教育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單。
綜上所述,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部分屬實 1.對龍源湖國際廣場二期物業公司進行約談,要求其加強小區物業管理,提升服務水平,提高群眾滿意度。
2.經與至銳教育負責人協商,其同意在2021年4月14日將空調室外機移至離居民休息區相對較遠的地方。
3.完善管理製度,建立長效監管機製,暢通舉報渠道。
是3D2HA202104090027 黃河大橋西邊北岸150米左右,一無名養豬場(年出欄量約2000頭)2020年孟州市政府認定,其與孟州國有林場簽訂的合同違法,其違法建房養殖,違反森林法25、26、36條規定,令其停業並強製拆除。訴求人希望相關部門能核實其合同是否違法。孟州市其他汙染 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經查,無名養殖場係河南省國有孟州林場冶戍林區張兆謙養殖場,位於河南黃河濕地國家級保護區核心區範圍內。張兆謙建房養殖,超出合同約定經營範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規定,孟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2020年9月14日向張兆謙養殖場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於2020年12月31日前停止養殖、拆除建築的房屋。此情況屬實。 (二)經查,舉報件稱2020年孟州市政府認定,其與孟州國有林場簽訂的合同違法。此情況不屬實。 張兆謙於2005年9月2日同河南省國有孟州林場簽訂1.2公頃土地承包合同,期限20年。該合同明確要求土地用途為用於營造速生豐產林間作林下養殖業,不得利用承包的土地進行掠奪性經營,其經營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森林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其在承包林地中建房進行養殖,屬於破壞森林和濕地保護區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行為。孟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其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孟自然資限改字〔2020〕第19號),認定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六條;《河南省濕地保護條例》第二十五條。綜上,所簽合同並未違法,但其養殖行為屬違法行為。部分屬實 張兆謙養豬場於2020年12月已經全部清欄。目前處於閑置待拆除狀態。經省、焦作市林業部門、孟州市政府對養殖戶張兆謙進行政策宣講,下步將依法拆除,恢複林地生態。階段性辦結4D2HA202104090001 無名化工廠建在居民樓旁邊,隻有十幾米,在居民樓頂上安有大量高壓線,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化工廠後麵河溝裏,氣味難聞。中站區大氣,水,輻射 經查,該舉報屬實。
(一)關於“無名化工廠建在居民樓旁邊,隻有十幾米”問題。經調查,該舉報屬實。調查情況如下:該無名化工廠全稱為河南黎明恩昆化學科技有限公司,所處位置為焦作市西部工業集聚區化工園區,項目環評手續已送審,並召開了專家評審會。但在專家論證階段因為安全防護距離不夠而未獲得批準(廠區周圍有四戶拆遷戶未搬遷)。該公司現已蓋好辦公樓和一層廠房的框架,生產設備等還未建設。
中站區立即進行了現場調查,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中站分局已對河南黎明恩昆化學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下一步將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辦理。
(二)關於“在居民樓頂上安有大量高壓線”問題。經調查,該舉報屬實。調查情況如下:舉報件所反映的問題位於焦作市西部工業集聚區化工園區,在集聚區整村搬遷拆遷範圍內。該居民樓頂上的高壓線為天晶線,產權單位為焦作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符合《焦作市工業產業集聚區西部產業園配套設施專項規劃》。
(三)關於“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化工廠後麵河溝裏”問題。經調查,該舉報基本屬實。調查情況如下:河南黎明恩昆化學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處於基建階段,生產廠房未建成,生產線未建設,沒有產生廢水;廠區周邊無河流、河溝。舉報件所稱的河溝,應為經二路配套地下管網施工所開挖的管溝。調查人員現場調查時,管道已經鋪設好,尚未回填;管溝內沒有水,但管道內有積水,疑似為雨水。中站區已經安排檢測機構對管道內的殘留積水按照《汙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 T 31962-2015)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符合排放標準。
(四)關於“氣味難聞”問題。經調查,該舉報不屬實。調查情況如下:4月10日調查人員現場調查時,未聞到有惡臭氣味,當天安排專業檢測機構對該地點的空氣進行了三個周期的定點采樣,檢測結果顯示,空氣質量合格。隨後幾天,中站區檢查人員分不同時段多次到該區域,均未聞到有惡臭氣味。
屬實 1.已由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中站分局責令河南黎明恩昆化學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建設,並對此項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下一步將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辦理。
2.立即責令經二路施工方加快施工進度,4月14日已經完成回填作業。
3.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中站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焦作市和盛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舉報件所在地的空氣質量、管道內的殘留汙水進行檢測。經檢測,各項指標符合相關排放標準。
4.中站區政府將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同時,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職責,持續加強對違法違規項目的打擊力度,有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保障中站區環境安全。
階段性辦結無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經查,因煤堆未覆蓋,在裝車、刮風的時候產生的粉塵會對周邊大氣環境和近距離居民點造成一定的汙染。 綜上所述,反映的此項問題屬實。
部分屬實 焦作市生態環境局沁陽分局對存在的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汙染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目前已經分別向兩家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擬處罰11.9萬元。階段性辦結 2021年4月10日,沁陽市山王莊鎮黨委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盆窯村村委會主任衛小兵全鎮通報批評,山王莊鎮紀委給予網格員閆小團誡勉談話。2D2HA202104090030 龍源湖國際廣場二期所有的飯店,油煙不經過煙道,通過煙囪排至小區內。投訴人稱從2014年開始多次反映未果,投訴山陽區城管、山陽區食藥監不作為。龍源湖國際廣場二期至瑞教育(實為至銳教育)空調外機掛至小區內,噪聲擾民。小區物業公司、環保局不作為。
山陽區大氣、噪音 經查,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於反映的油煙不經過煙道,通過煙囪排至小區內問題。
經山陽區城管局實地查驗,龍源國際二期周邊6家飯店均按照規定安裝符合要求淨化設備,並通過外置煙道排放至山陽路、安定路,不存在煙囪排至小區內部。
(二)山陽區高度重視餐飲油煙汙染治理工作,區城管局積極落實監管職責,加大執法工作力度,每周至少開展3次日常運行維護專項督導檢查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餐飲服務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內容開展了一係列執法檢查,不存在不作為現象。
(三)經焦作市生態環境局山陽分局對至銳教育空調外機進行了噪聲檢測,噪聲值54dB(A),均低於《焦作市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Ⅱ-2區範圍噪聲標準白天60dB(A)、夜間55dB(A)的限值。
(四)焦作市生態環境局山陽分局早在2018年、2019年多次向至銳教育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單。
綜上所述,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部分屬實 1.對龍源湖國際廣場二期物業公司進行約談,要求其加強小區物業管理,提升服務水平,提高群眾滿意度。
2.經與至銳教育負責人協商,其同意在2021年4月14日將空調室外機移至離居民休息區相對較遠的地方。
3.完善管理製度,建立長效監管機製,暢通舉報渠道。
是3D2HA202104090027 黃河大橋西邊北岸150米左右,一無名養豬場(年出欄量約2000頭)2020年孟州市政府認定,其與孟州國有林場簽訂的合同違法,其違法建房養殖,違反森林法25、26、36條規定,令其停業並強製拆除。訴求人希望相關部門能核實其合同是否違法。孟州市其他汙染 該舉報部分屬實。 (一)經查,無名養殖場係河南省國有孟州林場冶戍林區張兆謙養殖場,位於河南黃河濕地國家級保護區核心區範圍內。張兆謙建房養殖,超出合同約定經營範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規定,孟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於2020年9月14日向張兆謙養殖場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於2020年12月31日前停止養殖、拆除建築的房屋。此情況屬實。 (二)經查,舉報件稱2020年孟州市政府認定,其與孟州國有林場簽訂的合同違法。此情況不屬實。 張兆謙於2005年9月2日同河南省國有孟州林場簽訂1.2公頃土地承包合同,期限20年。該合同明確要求土地用途為用於營造速生豐產林間作林下養殖業,不得利用承包的土地進行掠奪性經營,其經營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森林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其在承包林地中建房進行養殖,屬於破壞森林和濕地保護區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行為。孟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其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孟自然資限改字〔2020〕第19號),認定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六條;《河南省濕地保護條例》第二十五條。綜上,所簽合同並未違法,但其養殖行為屬違法行為。部分屬實 張兆謙養豬場於2020年12月已經全部清欄。目前處於閑置待拆除狀態。經省、焦作市林業部門、孟州市政府對養殖戶張兆謙進行政策宣講,下步將依法拆除,恢複林地生態。階段性辦結4D2HA202104090001 無名化工廠建在居民樓旁邊,隻有十幾米,在居民樓頂上安有大量高壓線,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化工廠後麵河溝裏,氣味難聞。中站區大氣,水,輻射 經查,該舉報屬實。
(一)關於“無名化工廠建在居民樓旁邊,隻有十幾米”問題。經調查,該舉報屬實。調查情況如下:該無名化工廠全稱為河南黎明恩昆化學科技有限公司,所處位置為焦作市西部工業集聚區化工園區,項目環評手續已送審,並召開了專家評審會。但在專家論證階段因為安全防護距離不夠而未獲得批準(廠區周圍有四戶拆遷戶未搬遷)。該公司現已蓋好辦公樓和一層廠房的框架,生產設備等還未建設。
中站區立即進行了現場調查,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中站分局已對河南黎明恩昆化學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下一步將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辦理。
(二)關於“在居民樓頂上安有大量高壓線”問題。經調查,該舉報屬實。調查情況如下:舉報件所反映的問題位於焦作市西部工業集聚區化工園區,在集聚區整村搬遷拆遷範圍內。該居民樓頂上的高壓線為天晶線,產權單位為焦作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符合《焦作市工業產業集聚區西部產業園配套設施專項規劃》。
(三)關於“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化工廠後麵河溝裏”問題。經調查,該舉報基本屬實。調查情況如下:河南黎明恩昆化學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處於基建階段,生產廠房未建成,生產線未建設,沒有產生廢水;廠區周邊無河流、河溝。舉報件所稱的河溝,應為經二路配套地下管網施工所開挖的管溝。調查人員現場調查時,管道已經鋪設好,尚未回填;管溝內沒有水,但管道內有積水,疑似為雨水。中站區已經安排檢測機構對管道內的殘留積水按照《汙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 T 31962-2015)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符合排放標準。
(四)關於“氣味難聞”問題。經調查,該舉報不屬實。調查情況如下:4月10日調查人員現場調查時,未聞到有惡臭氣味,當天安排專業檢測機構對該地點的空氣進行了三個周期的定點采樣,檢測結果顯示,空氣質量合格。隨後幾天,中站區檢查人員分不同時段多次到該區域,均未聞到有惡臭氣味。
屬實 1.已由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中站分局責令河南黎明恩昆化學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建設,並對此項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下一步將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辦理。
2.立即責令經二路施工方加快施工進度,4月14日已經完成回填作業。
3.焦作市生態環境局中站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焦作市和盛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舉報件所在地的空氣質量、管道內的殘留汙水進行檢測。經檢測,各項指標符合相關排放標準。
4.中站區政府將加強對該公司的監管,同時,要求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職責,持續加強對違法違規項目的打擊力度,有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保障中站區環境安全。
階段性辦結無
|
焦作網免責聲明: | ||||||||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