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楓橋經驗” 做好調解工作
更新時間:2019-7-31 9:04:04 來源:焦作晚報
今年年初以來,博愛縣司法局創新踐行“楓橋經驗”,貼近群眾,讓人民調解工作走進千家萬戶。僅今年6月份,全縣鄉級以上人民調解組織就接受谘詢338人次,受理各類糾紛72起,調結52起,20起正在調解中,其中參與調解信訪積案10餘起。
1963年,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幹部群眾創造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半個多世紀以來,不斷創新發展的“楓橋經驗”成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生動體現。
該局秉承和發揚“楓橋經驗”,人民調解工作堅持走群眾路線,一切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加強法製宣傳教育,深入紮實地做好人民調解工作,服務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同時,該局認真開展各類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及時發現矛盾糾紛隱患,及時對矛盾糾紛進行化解處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使各類矛盾糾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隱患無死角、矛盾不上交,將各類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階段。
眼下,“有糾紛,找調解”已成為群眾尋求解決糾紛優先考慮的途徑。群眾發生鄰裏糾紛、家庭矛盾、人身傷害、經濟糾紛等問題,首先想到的就是各級民調組織,甚至兄弟不和、婆媳吵架、夫妻鬥氣都會找民調組織進行調解。該局在受理的調解案中,50%是家庭婚姻糾紛。為此,該局專門成立了以全國模範司法所長王基路為品牌的“王基路家事調解室”。今年年初以來,該局各級民調組織共調解家庭糾紛2160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