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12月1日,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圍繞“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主題,共同舉辦2019年全國“憲法宣傳周”活動。
有的人也許認為憲法高高在上、遙不可及,但實際上憲法與每個人的學習、生活和工作都息息相關、密不可分。從製定憲法到落實憲法,從尊重憲法到遵從憲法,憲法在公眾心中的分量,直接決定著依法治國的質量。所以,弘揚憲法精神,沒有“局外人”,人人都要當好“主人翁”。
當好“主人翁”,就要高度尊崇憲法,自覺弘揚憲法精神。憲法是國之大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一切法律的“母親”。憲法適用於國家領土的全境及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經濟和政治文化綜合作用的產物。從我們一出生,憲法就和我們在一起,嗬護著我們健康成長,規定了我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為治國安邦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每個人都要高度尊崇憲法,弘揚憲法精神,養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習慣。
當好“主人翁”,就要認真學習憲法,自覺涵養法治意識。學習憲法,有助於我們“知從何來,明向何去”,有助於我們更深入了解基本權利和義務,有助於我們積極投身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每一個中國公民,都要做到學深學透,通過學習,要了解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要知道國旗、國徽、國歌等國家載體的象征意義,要了解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從而更好地涵養法治意識。
當好“主人翁”,就要堅決維護憲法,自覺參與國家治理。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首要的內容就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其次就是保障國家機關之間維持憲法法律確定的職權關係。法治水平正是國家治理水平的衡量標準,看國家治理水平怎麼樣,就是要看有沒有把法治當回事。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為國家治理現代化提出了科學的定位,能使國家治理落到實處,每個人都要自覺參與國家治理,保證憲法和法律成為最高權威。
當好“主人翁”,就要嚴格遵守憲法,自覺樹牢法治理念。《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作為一名公民,我們有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保證憲法和法律實施的職責,要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我們必須樹牢法治理念,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承擔社會責任。
當好“主人翁”,就要善於運用憲法,自覺磨礪法律武器。作為一個公民,學習憲法、掌握憲法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隻有懂法知法,才能明辨是非,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比如,運用好憲法,麵對隻招錄男性的招聘啟事,麵對隨意辭退懷孕、生育女性的情況,麵對因為各種原因輟學的兒童,我們就有了更堅實的“盾牌”,就有了保護自身權利的“武器”,在運用憲法的過程中,能夠提升法治獲得感。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國家憲法日”為我們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提供了豐富的載體,隻有每一個人都自覺行動起來,把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當成一種習慣,才能為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南方網 郭雪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