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團中央召開2019年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全國政協委員提案座談會。《法製日報》記者獲悉,今年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將增設網絡保護的章節。與此同時,醞釀多年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今年有望出台。這兩個立法信息,讓座談會上的多位代表和委員感到十分振奮。(7月9日《法製日報》)
事實上,早在2016年10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關於《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時隔2年多後,不僅《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已列入2019年立法計劃,而且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將增設網絡保護的章節。這兩個立法信息,顯然釋放出了積極信號:為了營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網絡環境,保障未成年人網絡空間安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網絡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統計報告顯示,90%的中國兒童在日常生活中接觸互聯網,其中城市兒童觸網率幾近95%。目前我國年齡低於10歲的網民已超過1800萬,未成年人上網人群已經過億。56%的兒童初次上網的年齡低於5歲,一些孩子對平板和電腦的使用技巧,甚至超過家長,是名副其實的“互聯網原住民”。不僅如此,網絡侵害也時刻威脅著孩子們的上網安全,如一些軟色情內容在視頻平台熱播,對未成年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危害。
近年來,網絡“雙刃劍”作用日益明顯。一方麵,網絡可以傳播正麵聲音,宣傳科學文化知識,迅速反映社情民意,豐富信息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另一方麵,網絡作為“自媒體”,也會使非理性聲音、謠言、詐騙及色情等有害信息大麵積傳播。現有管理手段已難以適應,這對網絡信息安全與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構成了新的威脅。特別是,統計數據顯示,八成未成年人缺乏全麵的自我保護意識,遇到網絡威脅不知道如何處置。
可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有立法“時間表”,更要有監管“施工圖”。首先,網絡信息主管部門應積極履責,對遵紀守法、積極傳播先進文化的用戶以鼓勵,對傳播有害信息的用戶給予限製和懲戒,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查處。同時,應依法將論壇、微博、博客、視頻網站、搜索引擎、直播平台等具有新聞輿論和社會動員功能業務納入專項許可範圍。比如,網絡實名製是杜絕電信詐騙、賬號盜竊、虛假、色情信息、垃圾郵件、個人信息泄露等,營造健康信息環境的一個手段。再者,要建立健全對網絡輿情的應急預案,對可能引發侵害未成年人利益事件的有害信息的監測、預警、通報、處罰等,應該作出相應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