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社會救助對象 基本生活權益
更新時間:2018-2-1 9:32:25 來源:焦作日報
山陽區太行街道陽光社區居民張學友今年43歲,因語言殘疾一級,沒有固定工作,愛人孫鳳霞患有乳腺癌,兒子正在上學,一家人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去年,在民政部門的幫助下,他們一家3口享受低保金800元,比2016年增加了150元。張學友對記者說:“多虧黨和政府的關心,多虧民政部門的幫助,我才有今天的好日子和生活下去的勇氣。”
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高低保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大力推進臨時救助的要求,市民政局積極組織人員摸底排查、建檔立卡,對全市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家庭情況進行詳細了解,采取救助措施,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在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方麵,該局進一步完善特困人員供養製度,下發《關於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的通知》和《焦作市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對特困人員進行認定,科學調整特困人員的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全年發放特困供養金2355萬元。該局還紮實開展脫貧攻堅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出台《焦作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實施方案》,轉發《社會救助精準兜底整治工作方案》,對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4000元的家庭全部進行調查,將因喪失勞動能力、缺乏自我發展能力,無法通過其他措施脫貧的家庭按政策納入低保。
(記者 李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