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縣法院對一起開設賭場案公開宣判
更新時間:2018-4-9 9:01:14 來源:焦作日報
近日,溫縣法院對一起開設“狗逮兔”賭場案進行公開宣判,依法判處馬某、趙某等8名被告人拘役2個月到4個月、管製3個月到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到1萬元。
經審理查明,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間,馬某等8名被告人在溫縣趙堡鎮某村自建狗場,內設賭場,組織參賭人員繳納報名費並現金下注,采用狗逮兔的比賽方式,以羊、電動車和現金等為獎勵,進行賭博,馬某抽成30%。馬某以上述方式僅15天便從中獲利2萬元。王某、趙某等其餘7名被告人分別在賭場負責裁判、放狗、清理場地等不同工作,獲利300元到2000元不等。
法院審理後認為,馬某夥同其他7名被告人以盈利為目的開設賭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鑒於馬某在犯罪過程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判處馬某拘役4個月;其他被告人係從犯,且有自首、認罪、悔罪等情節,酌情從輕處罰。(記者 鄧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