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 強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 軍
周 強
男,漢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黃梅人,1976年8月參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院民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曆,法學碩士學位。
現任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首席大法官。
1976-1978年 湖北省黃梅縣獨山公社周邊大隊插隊知青
1978-1982年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係學習
1982-1985年 西南政法學院研究生院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5-1989年 司法部政策研究室法規處幹部、主任科員,法規司法律法規處主任科員
1989-1991年 司法部法規司法律法規處副處長
1991-1993年 司法部法規司法律法規處處長(其間:1993.03-1993.09掛職任廣東省深圳市司法局局長助理)
1993-1995年 司法部辦公廳副主任、部長辦公室主任
1995-1995年 司法部法製司司長
1995-1997年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1995-1996年中央黨校一年製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7-1998年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
1998-2006年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其間:2005.11-2006.01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經濟體製改革專題研究班學習)
2006-2006年 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2006-2007年 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
2007-2010年 湖南省委副書記、省長
2010-2010年 湖南省委書記
2010-2013年 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
中共第十六屆、十七屆、十八屆、十九屆中央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張 軍
男,漢族,1956年10月生,山東博興人,1973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係刑法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曆,法學博士學位。
現任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1973-1975年 吉林省農安縣合隆公社知青、朱家園子大隊革委會副主任
1975-1978年 共青團吉林省長春市委宣傳部幹部
1978-1982年 吉林大學法律係法律專業學習
1982-1985年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係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5-1995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綜合處、刑事處書記員,刑事處副處長、助理審判員、處長、審判員(其間:1990-1991年中央黨校中央國家機關分校學習;1991-1992年掛職任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經濟犯罪審判組副組長)
1995-1998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1998-2000年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
2000-2001年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二庭庭長
(2000-2001年中央黨校一年製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2003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1-2002年掛職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03-2005年 司法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05-2008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4-2006年武漢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在職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8-2012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2011.11明確為正部長級)、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2-2017年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2017-2018年 司法部部長、黨組書記
2018-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2012年11月增選為中央紀委副書記,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副書記,2017年2月不再擔任中央紀委副書記、常委。 (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本版照片均為新華社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