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擔當者擔當 讓幹事者無憂
《焦作市支持改革創新激勵幹部擔當有為容錯糾錯辦法(試行)》 《焦作市幹部鼓勵激勵辦法(試行)》施行
更新時間:2017-8-17 8:18:39 來源:焦作日報
在全麵深化改革、鼓勵開拓創新的進程中,一些作風正派又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幹部難免出現探索性失誤,如何為這些敢於改革、敢於創新的幹部解除後顧之憂,讓他們在製度和規矩的範圍內大膽闖、大膽試、大膽幹?近日,我市釋放鮮明信號,《焦作市支持改革創新激勵幹部擔當有為容錯糾錯辦法(試行)》《焦作市幹部鼓勵激勵辦法(試行)》(簡稱“兩個辦法”)出台並開始施行,為廣大幹部激情作為保駕護航。
據了解,“兩個辦法”是在依據中央、省委有關規定精神,多方借鑒外地經驗,結合我市實際,認真研討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
《容錯糾錯辦法》共15條,分為總則、條件、程序、結果運用、保障措施、附則六個章節。其中關於容錯糾錯的條件,在遵循省裏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我市實施容錯的具體事項,細化了容錯的10種具體情形:一是在落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出現工作失誤和偏差,但經過民主決策程序,沒有為個人、他人或單位謀取私利,且積極主動消除影響或損失的;二是在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發展中,創新思路、大膽探索,由於未來的不確定性或外部環境變化,未能達到原計劃效果的;三是在政府職能轉變和重點領域改革中,積極采取創新措施改革行政審批製度,減少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對現行政策規定有所突破的;四是在推進工業產業項目、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中,大膽履職、大力推進,有效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出現一定失誤或引發矛盾的;五是在城市建設、脫貧攻堅、環境保護等領域,創新性開展工作,出現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規定尚無明確限製的失誤或錯誤的;六是在區域發展、行業發展決策中,自加壓力、主動提高工作標準,經努力未能實現預期目標的;七是在處置突發事件或執行急難險重任務中,果斷決策、妥善應對,事後及時履行報告程序,出現一定失誤或非議行為的;八是在化解矛盾焦點、解決曆史遺留問題中,勇於破除障礙、觸及固有利益,出現失誤或造成較小負麵影響的;九是由於政策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難以預見等因素,導致工作未達到預期目標或造成負麵影響的;十是其他符合容錯情形的事項。這些情形,都是圍繞當前或今後一個時期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煉而來,有利於消除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顧慮。
《鼓勵激勵辦法》共12條,其中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條講激勵重點及評價標準,按照“聚焦市委中心工作,突出實績導向”的思路,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了以各類考核評價結果、完成中心任務成效、本職工作突破進取三大方麵的18種情形為鼓勵激勵的重點。第八、第九條講激勵措施,主要是評先評優、選拔任用、表彰獎勵等方麵的激勵和落實中央、省、市其他有關幹部激勵政策。第十、第十一條講否定性條件、聯動要求,主要是規定對有關單位和幹部實施鼓勵激勵時,受鼓勵激勵對象不得存在違法違紀、“一票否決”等情形;各縣(市)區、各市直單位結合實際,製定本地本單位的鼓勵激勵辦法。
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市出台實施“兩個辦法”,主要目的是解決幹部怕擔責、怕犯錯、不敢為、不敢試等問題,調動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營造不畏艱難、勇於擔當、激情作為的良好氛圍,讓各級各部門及廣大幹部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市委要求和決策部署上來,更好地推進“四個焦作”建設、早日躋身全省“第一方陣”事業。下一步,市委將強化督促指導、跟蹤問效,確保“兩個辦法”真正落到實處、發揮作用。(記者董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