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市統一實施城鄉居民醫保製度 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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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覆蓋範圍
參保對象: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各類大中專學生
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覆蓋範圍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各類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製本專科生、全日製研究生以及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以下統稱大中專學生)。
城鎮居民如何參保繳費?城鎮居民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從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醫保待遇;逾期未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當年將不予辦理。未獲得焦作市城鎮戶籍的流動人員,可以家庭為參保單位,持戶口簿、身份證、長期居住證明到所轄居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農村居民如何參保繳費?四城區及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的農村居民,均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參保繳費。農村中小學生和少年兒童必須跟隨家庭成員一起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農村居民的參保繳費工作將於近期展開。
統一醫保待遇
享受待遇: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待遇
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有:普通門診醫療待遇、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重特大疾病醫療待遇、住院醫療待遇(包括生育醫療待遇、新生兒醫療待遇)。
住院醫療待遇。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由住院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根據定點醫療機構級別類別不同,設定不同的起付標準,不同的醫療費用段報銷比例也不同,報銷額度不超過住院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其他參保居民年度內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第二次及以後住院,起付標準減半。2017年度最高報銷限額為15萬元。
普通門診醫療待遇。各地可按照當地人均繳費額不低於50%建立門診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門診統籌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不低於60%,年度內累計報銷額度控製在當地人均繳費額2倍左右。
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目前是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過渡時期,為了確保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享受統一的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我市將出台統一的門診慢性病醫療政策。門診慢性病報銷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不低於65%,實行定點治療、限額管理。
生育醫療待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孕產婦住院分娩,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定額支付。具體標準為:自然分娩不低於600元,剖宮產不低於1600元。
新生兒醫療待遇。新生兒出生當年,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自動獲取參保資格並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父母不是當地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須按規定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據悉,目前,我市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正組織專人加緊製定出台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相關政策,屆時會及時向居民公布。
統一籌資政策
享受待遇時間: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據了解,城鄉居民醫保費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政府與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製。
城鄉居民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參保繳費,大中專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參保繳費。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規定的優撫對象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城鄉居民醫保的保險年度為自然年度,2017年享受待遇的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相關部門將做好信息整合工作,確保廣大居民參保繳費、就醫購藥、待遇報銷等不受影響。(記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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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覆蓋範圍
參保對象: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各類大中專學生
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不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覆蓋範圍的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對象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各類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製本專科生、全日製研究生以及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以下統稱大中專學生)。
城鎮居民如何參保繳費?城鎮居民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從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醫保待遇;逾期未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當年將不予辦理。未獲得焦作市城鎮戶籍的流動人員,可以家庭為參保單位,持戶口簿、身份證、長期居住證明到所轄居住地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農村居民如何參保繳費?四城區及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的農村居民,均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參保繳費。農村中小學生和少年兒童必須跟隨家庭成員一起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農村居民的參保繳費工作將於近期展開。
統一醫保待遇
享受待遇:普通門診、門診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住院醫療待遇
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有:普通門診醫療待遇、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重特大疾病醫療待遇、住院醫療待遇(包括生育醫療待遇、新生兒醫療待遇)。
住院醫療待遇。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由住院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根據定點醫療機構級別類別不同,設定不同的起付標準,不同的醫療費用段報銷比例也不同,報銷額度不超過住院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14周歲以下(含14周歲)參保居民起付標準減半;其他參保居民年度內在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第二次及以後住院,起付標準減半。2017年度最高報銷限額為15萬元。
普通門診醫療待遇。各地可按照當地人均繳費額不低於50%建立門診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門診統籌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不低於60%,年度內累計報銷額度控製在當地人均繳費額2倍左右。
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目前是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過渡時期,為了確保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享受統一的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我市將出台統一的門診慢性病醫療政策。門診慢性病報銷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不低於65%,實行定點治療、限額管理。
生育醫療待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孕產婦住院分娩,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定額支付。具體標準為:自然分娩不低於600元,剖宮產不低於1600元。
新生兒醫療待遇。新生兒出生當年,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父母自動獲取參保資格並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父母不是當地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須按規定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據悉,目前,我市根據《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正組織專人加緊製定出台符合我市實際情況的相關政策,屆時會及時向居民公布。
統一籌資政策
享受待遇時間: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據了解,城鄉居民醫保費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政府與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製。
城鄉居民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參保繳費,大中專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參保繳費。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規定的優撫對象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城鄉居民醫保的保險年度為自然年度,2017年享受待遇的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相關部門將做好信息整合工作,確保廣大居民參保繳費、就醫購藥、待遇報銷等不受影響。(記者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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