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最少漲105元 4月底前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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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此次待遇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繳費年限越長、年齡越大上調越多,將惠及我市13.6萬企業退休人員。今年1至4月的增發部分將補發。目前,市社保局正在積極籌措資金,加緊測算每個人的調整金額,確保4月底前將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文,公布我省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根據該方案,我市連續第十二次為企業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
據了解,此次調整養老金的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對象包括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但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
根據人社部規定,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製。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兩類人群適當多漲
具體來說,定額調整是指,調整範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按調整範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調整範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適當傾斜則是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對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按照規定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確保4月底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數據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省人社廳要求,各地要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麵,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記者杜玲 通訊員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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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此次待遇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繳費年限越長、年齡越大上調越多,將惠及我市13.6萬企業退休人員。今年1至4月的增發部分將補發。目前,市社保局正在積極籌措資金,加緊測算每個人的調整金額,確保4月底前將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發文,公布我省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根據該方案,我市連續第十二次為企業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
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
據了解,此次調整養老金的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對象包括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但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
根據人社部規定,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製。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兩類人群適當多漲
具體來說,定額調整是指,調整範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按調整範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調整範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4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2014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適當傾斜則是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對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按照規定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確保4月底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數據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省人社廳要求,各地要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麵,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記者杜玲 通訊員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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