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合患者年度自費累計1.5萬元以上可二次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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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合農民無須再繳費就能享受政策
新農合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保險大病保險資金由新農合基金支付,不再額外向農村居民收取費用,並根據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和基金支付情況,逐步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水平。為盡可能確保大病保險受益的公平性,我省以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作為差異化籌資依據,將2014年度籌資標準分為16元、15元和14元三個檔次。其中,我市的籌資標準為16元。
根據政策規定,我市所有參合人員均可以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政策。此外,籌資時尚未出生、錯過繳費時限而未能參合的嬰兒,出生當年憑參合母親身份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保障範圍為參合人員在參合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超出《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基本藥物目錄》範圍以外的藥物費用;《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目錄》規定的項目費用和符合規定但超出限價部分費用;在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發生的新農合定額補償病種自付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及重大疾病病種超出限額(定額)標準應由醫療機構承擔的費用;意外傷害患者醫療費用這幾種費用則不納入保障範圍。
據了解,2014年度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報銷比例根據參合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情況進行浮動。具體為:1.5萬至5萬元(含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補償;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給予補償。年度內補償封頂線為30萬元。
在省外住院的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後其自付醫療費用的60%視作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償範圍。年度內,參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參合患者)隻支付一次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起付線以上合規自付醫療費用隻參加一次大病保險補償,當次剩餘費用不重複參與補償計算。
今年前9個月合規醫療費也能報銷
根據規定,新農合大病保險與新農合運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月,我市將全麵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參合患者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也將按規定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範圍,住院參合患者可到參合地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對於跨年度單次住院且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的,則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執行。
在我省,符合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條件的住院參合患者,可享受即時結報和“一站式”服務,即10月1日後,在我省即時結報醫院出院的參合患者,單次住院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起付線的,其新農合基本醫療報銷和大病保險報銷一起在該醫療機構進行即時結報。省內跨區即時結報醫院、本地區即時結報醫院多次住院的,且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累計超過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的,在最後一次住院的醫院即時結報。
在省外就醫或省內非即時結報參合患者,憑身份證明、轉診證明複印件和新農合住院補償費用結算票據到參合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為了方便這部分患者報銷,相關部門要求商業保險機構要在各統籌地區設置至少一個服務網點。
為照顧長年在外參合患者,我省還規定,符合大病補償標準,當年未能及時進行大病保險補償費用結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參合地或省內居住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記者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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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合農民無須再繳費就能享受政策
新農合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保險大病保險資金由新農合基金支付,不再額外向農村居民收取費用,並根據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和基金支付情況,逐步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水平。為盡可能確保大病保險受益的公平性,我省以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作為差異化籌資依據,將2014年度籌資標準分為16元、15元和14元三個檔次。其中,我市的籌資標準為16元。
根據政策規定,我市所有參合人員均可以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政策。此外,籌資時尚未出生、錯過繳費時限而未能參合的嬰兒,出生當年憑參合母親身份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保障範圍為參合人員在參合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超出《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基本藥物目錄》範圍以外的藥物費用;《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目錄》規定的項目費用和符合規定但超出限價部分費用;在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發生的新農合定額補償病種自付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及重大疾病病種超出限額(定額)標準應由醫療機構承擔的費用;意外傷害患者醫療費用這幾種費用則不納入保障範圍。
據了解,2014年度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報銷比例根據參合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情況進行浮動。具體為:1.5萬至5萬元(含5萬元)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補償;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55%的比例給予補償;10萬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給予補償。年度內補償封頂線為30萬元。
在省外住院的參合患者,經新農合補償後其自付醫療費用的60%視作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補償範圍。年度內,參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參合患者)隻支付一次新農合大病保險起付線。起付線以上合規自付醫療費用隻參加一次大病保險補償,當次剩餘費用不重複參與補償計算。
今年前9個月合規醫療費也能報銷
根據規定,新農合大病保險與新農合運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月,我市將全麵啟動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參合患者20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也將按規定納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範圍,住院參合患者可到參合地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對於跨年度單次住院且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的,則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執行。
在我省,符合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條件的住院參合患者,可享受即時結報和“一站式”服務,即10月1日後,在我省即時結報醫院出院的參合患者,單次住院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起付線的,其新農合基本醫療報銷和大病保險報銷一起在該醫療機構進行即時結報。省內跨區即時結報醫院、本地區即時結報醫院多次住院的,且合規自付醫療費用累計超過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的,在最後一次住院的醫院即時結報。
在省外就醫或省內非即時結報參合患者,憑身份證明、轉診證明複印件和新農合住院補償費用結算票據到參合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為了方便這部分患者報銷,相關部門要求商業保險機構要在各統籌地區設置至少一個服務網點。
為照顧長年在外參合患者,我省還規定,符合大病補償標準,當年未能及時進行大病保險補償費用結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參合地或省內居住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辦理補償手續。(記者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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