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計生家庭特別扶助標準
失獨夫婦扶助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020元
更新時間:2014-10-15 8:39:13 來源:焦作日報
記者從市人口計生委了解到,9月底,我市研究出台新政,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今年,我市獨生子女三級以上傷殘、死亡的夫妻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由每人每月240元、2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1020元。
據了解,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規定,自2014年起,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340元,農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製。
結合本省實際情況,並根據《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河南省在國家扶助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倍的特別扶助金。國家對獨生子女殘疾、死亡的夫妻特別扶助標準城鄉不相同時,按較高標準執行。自2014年起,河南省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死亡的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準確定為每人每月540元、680元。
我市長期關注以“失獨”家庭為代表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協調財政、計生等相關部門,合力研究解決計生特困家庭在生產生活中麵臨的困難和問題,著力謀劃增強他們在養老、就醫等方麵的保障能力。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口計生委聯合市財政局,參照新修訂的《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政策精神,研究出台了《關於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確定我市在執行國家、省調整特別扶助標準基礎上,再增加一個國家特別扶助標準,即我市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死亡的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810元、1020元。
據了解,特別扶助製度所需經費將由各級財政按照規定負擔辦法分別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每年進行一次集中發放。(記者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