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焦作市區、沁陽市、孟州市每月最低1400元 ●修武縣、武陟縣、博愛縣、溫縣每月最低1250元
更新時間:2014-7-26 9:10:29 來源:焦作網-焦作晚報
7月25日,記者從河南省人社廳獲悉,河南省2014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已經公布,7月1日起開始實施。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按一、二、三類行政區域劃分,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400元、1250元、1100元。
最低工資製度是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基本生活的工資製度,是政府調控勞動力市場工資收入分配最直接的政策措施,是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最有效的手段。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調整後的一類、二類、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4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3.5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2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2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0.5元。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二類、三類行政區域分別上調13%、14%、15%;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二類、三類行政區域分別上調15.38%、15.38%、16.67%。
據悉,焦作市區、沁陽市、孟州市為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00元;修武縣、武陟縣、博愛縣、溫縣為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
截至目前,2014年全國已有16個省、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在已調整的地區中河南省排名第十位,中部六省中低於山西;從增長幅度看低於貴州、重慶、青海、四川、江西,高於經濟發達地區,幅度適中。 大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