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核發2013年度社保補貼1680餘萬元
市直7754名困難人員得實惠
更新時間:2014-3-13 8:31:08 來源:焦作網-焦作日報
本報訊(記者杜玲 通訊員王彥濤)記者昨日從市勞動就業管理局了解到,經審核,市直7754名實現靈活就業、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我市2013年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審核發放金額為1680.40萬元。據悉,今年1月低,我市已劃撥首批7723名就業困難人員2013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補貼共900.06萬元。
記者了解到,我市2013年度市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對象是:凡檔案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代理保存,持國家統一頒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2013年度社會保險費已由銀行代扣且社保補貼享受不滿3年,並實現自謀職業、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養老保險補貼。已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可同時領取醫療保險補貼。社保補貼的種類和標準是:養老保險補貼每人每月170元,醫療保險補貼每人每月65元。2013年度社保補貼的期限是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
據介紹,我市2013年度全年的社保補貼分三個時間段分批發放,分別於2014年1月、4月和7月通過銀行向申請人養老保險商業銀行代扣卡撥付。目前,市勞動就業管理局已通過銀行向申請人養老保險商業銀行代扣卡撥付了2013年7月至12月的社保補貼。與此同時,2014年1月至3月的社保補貼將於今年4月劃撥,2014年4月至6月的社保補貼將於今年7月劃撥。屆時,申請補貼人員應注意核查個人的商業銀行賬戶。
市勞動就業管理局提醒:2013年度申領補貼人員要根據自己繳費情況、享受補貼標準對銀行賬單進行核對。如果發現金額有誤或未劃撥的,可以到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南大廳就業困難人員援助窗口谘詢辦理。補貼款未能劃入個人賬戶的人員,可攜帶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人事代理手冊、商業銀行卡和對賬單前來谘詢辦理。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20日。
此外,由於我市社保補貼分別於2014年1月、4月、7月核發,而在核發月份之前,如果申領補貼人員有中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繳費的,在發放社保補貼時則會扣除相應月數的補貼。因此,申領補貼人員在核發月份之前,最好不要中斷或解除委托銀行扣款協議,否則養老補貼、醫療補貼將無法正常劃入個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