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連續十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1616元
更新時間:2014-1-17 8:57:26 來源:焦作網-焦作日報
本報訊(記者杜玲 通訊員範海燕)記者昨日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從2004年至2013年,我市已連續十年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2004年調整前月人均427元的水平相比,2013年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616元,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增長了3.8倍。
據悉,根據國家統一安排,今年,我市將繼續按照10%的標準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目前,企業退休職工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正在緊張地準備和報批中,待正式文件出台後,將盡快為廣大企業退休職工按時足額發放。
據了解,基本養老保險作為社會保障的重點,是實現廣大職工“老有所養”的前提與基石。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製度自1987年實行社會統籌以來,由小到大、由弱到強,有效保障了全市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人數為36.69萬人,企業退休職工12.66萬人,比2006年年底的7.33萬退休人員遞增了73%。目前,全市月發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達2.2億元,比2006年月發放6100萬元增長了2.6倍。
記者從該局養老失業保險科了解到,隨著我市養老保障能力的增強和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成果的鞏固,基本養老保險製度的公信度越來越高,繳納養老保險費正逐步成為企業和職工的自覺行動,全市養老保險工作已步入良性循環軌道。但是,仍有部分職工思想認識方麵存在誤區,認為自己還很年輕,沒必要考慮養老問題;還有一部分參保職工認為自己繳費滿15年就可以了,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沒必要再多繳費。
據統計調查,在我市的退休職工中,繳費年限在15年至20年的有13972人,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910.25元;繳費年限20年至30年的有35369人,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1410.97元;繳費年限在30年至35年的有38528人,平均養老金水平1629.58元;繳費年限在35年以上的有37852人,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003.45元,遠遠高於同期我市的人均養老金水平。從統計數字可以看出,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的長短與養老金水平的高低有密切聯係,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待遇越高。
“影響養老金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參保人員退休時我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本人曆年繳費基數、繳費年限以及退休年齡等。養老金水平與繳費工資水平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成正比,即繳費水平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則養老金水平就越高,反之則低。”該科工作人員提醒,如果繳夠15年就不再繳費,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雖然能按月領取養老金,但是養老金水平會較低。此外,從現在養老金調整的情況看,調整的幅度高低也與繳費年限的長短成正比例關係,如果繳費年限短,那麼每次調整時增資額都會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