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退款的違規房企將被強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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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此次對商品房銷售違規收取配套費專項治理列有嚴格的時間表:5月20日,市發改委、規劃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房管中心聯合在《焦作日報》、《焦作晚報》上發布《關於開展商品房銷售違規收取配套費專項治理工作的公告》,要求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進行自查自糾,6月13日前將違規收取的配套費主動退還業主,並在6月17日前將退還清單提交市發改委。
“我們繳了8500元的配套費,開發商起初隻同意退幾百元,多次交涉後給退一兩千元,業主們都不滿意。”昨日,家住億祥東郡小區的趙先生打電話向本報反映。
據市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告發布後的15個工作日內,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將違規收取的配套費主動退還業主,但也有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見行動,有的雖然開展了自查自糾,但未主動退款。
記者了解到,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後,市發改委抽調價格執法人員分成9個組,從6月18日開始對配套費退還情況進行檢查落實。除了對已退還的進行核查外,對百姓反映強烈的、拒不退款的、退還不徹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進行重點檢查。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如何處理呢?該負責人表示,市發改委將對照有關政策,在案件審理後,確定應該退還的,將首先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予以退還;若不退還,將按照公告的有關規定,協調規劃、住建、國土資源等相關職能部門啟動相關強製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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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此次對商品房銷售違規收取配套費專項治理列有嚴格的時間表:5月20日,市發改委、規劃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房管中心聯合在《焦作日報》、《焦作晚報》上發布《關於開展商品房銷售違規收取配套費專項治理工作的公告》,要求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進行自查自糾,6月13日前將違規收取的配套費主動退還業主,並在6月17日前將退還清單提交市發改委。
“我們繳了8500元的配套費,開發商起初隻同意退幾百元,多次交涉後給退一兩千元,業主們都不滿意。”昨日,家住億祥東郡小區的趙先生打電話向本報反映。
據市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告發布後的15個工作日內,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已將違規收取的配套費主動退還業主,但也有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未見行動,有的雖然開展了自查自糾,但未主動退款。
記者了解到,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後,市發改委抽調價格執法人員分成9個組,從6月18日開始對配套費退還情況進行檢查落實。除了對已退還的進行核查外,對百姓反映強烈的、拒不退款的、退還不徹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進行重點檢查。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如何處理呢?該負責人表示,市發改委將對照有關政策,在案件審理後,確定應該退還的,將首先責令房地產開發企業予以退還;若不退還,將按照公告的有關規定,協調規劃、住建、國土資源等相關職能部門啟動相關強製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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