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60周歲居民,每月可領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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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丁 壘
核心提示
目前,我市成為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隻有修武縣、沁陽市、孟州市、武陟縣、山陽區5個縣市區。11月9日,《焦作市山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從7月1日起,該區城鄉居民年滿60周歲都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正式將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納入製度保障。那麼,《辦法》對養老金參保範圍、待遇和領取條件等都有哪些規定呢?
11月14日,山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分組到轄區街道、社區督導檢查當地辦理參保登記的情況。山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趙東提醒轄區居民,今年的參保工作到12月31日結束,符合條件的居民應及時到村(居)委會協辦員處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否則會影響享受財政補貼。
誰符合參保條件
《辦法》對參保者有這樣的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山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副主任童春麗說,理解《辦法》有關參保範圍的規定,應該注意年齡、戶籍、是否參加了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險等幾個關鍵詞。由於《辦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所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居民戶籍在該區、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才可以辦理參保手續。
怎樣參保和繳費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提供的資助構成。
個人繳費標準,山陽區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山陽區政府按照省統一安排和規定,結合區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為鼓勵參保者按高標準繳費,山陽區財政對選擇600元、700元、8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參保人每人每年補貼20元;對選擇900元、10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50元。
山陽區還規定為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代繳100元養老保險費,代繳後個人不再繳費;對參保繳費的烈士遺屬每人每年補貼45元;對參保繳費的領證獨生子女父母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雙方年齡都在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的每人每年補貼100元。以上人員在享受區財政補貼政策的同時,仍可享受省、市兩級財政補貼。同時,符合多項補貼條件的,同時享受各項補貼,但各級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用來抵消參保人的個人繳費。
符合山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居民,應以家庭為參保單元,攜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特殊群體還應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3張,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協辦員處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年度為每個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山陽區規定每年集中繳費的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但今年由於是從7月1日剛開始施行該項製度,參保繳費時間到12月31日截止。至繳費截止日未繳納當年的養老保險費的,按中斷繳費處理;恢複繳費時應按照恢複繳費當年選擇的繳費檔次補繳中斷年限的養老保險費;應參保而未參保人員,辦理參保時按照參保當年繳費標準選擇檔次,從該區居民養老保險製度實施之年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部分不享受各級財政補貼。
啥條件可領養老金
《辦法》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後,由區經辦機構核定待遇領取資格,於次月起每月按標準領取基礎養老金,但農村居民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準,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山陽區從今年7月1日開始施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因此,今年6月30日前已年滿60周歲人員不用繳費,可從7月開始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年滿60周歲人員應繳今年的參保費,在達到60周歲之月起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從次月開始享受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
年滿60周歲以後月養老金待遇領取標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39。
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和區財政給予的補助構成。目前,中央財政給參保人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山陽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20元。山陽區財政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每超過1年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2元;對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補貼20元。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有條件的村集體給予的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提供的資助,各級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上的資金產生的利息,也算入個人賬戶。目前,計入山陽區參保者個人賬戶的資金為:個人每年按規定檔次繳的養老金+省、市、區財政補貼累計額(省財政每人每年補貼的20元;省轄市每人每年補貼的10元;區財政對各種特殊群體的補貼)+有條件的集體補助累計額+曆年利息計額。
例如,李某今年45歲,選擇每年100元檔次參保繳費,到60周歲時累計個人繳費額為15年×100元=1500元,省市財政累計補貼為15年×30元=450元。假設沒有集體補助或其他社會組織資助,銀行利息也暫時不計算,基礎養老金標準不進行調整,李某個人賬戶全部金額為1500元+450元=1950元。按目前標準,李某到60周歲時每月應領取養老金75元+1950元÷139=89.02元,每年養老金領取總額為12月×89.02元=1068.24元。
如果李某是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或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他的基礎養老金是75元+20元=95元,個人賬戶為15×(個人繳費100元+省、市補貼30元+山陽區計生補貼100元)=3450元,到60周歲李某應領取的月養老金為95元+3450元÷139=119.82元,年養老金領取總額為1437.84元。
如遇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餘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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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丁 壘
核心提示
目前,我市成為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隻有修武縣、沁陽市、孟州市、武陟縣、山陽區5個縣市區。11月9日,《焦作市山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從7月1日起,該區城鄉居民年滿60周歲都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正式將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納入製度保障。那麼,《辦法》對養老金參保範圍、待遇和領取條件等都有哪些規定呢?
11月14日,山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分組到轄區街道、社區督導檢查當地辦理參保登記的情況。山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趙東提醒轄區居民,今年的參保工作到12月31日結束,符合條件的居民應及時到村(居)委會協辦員處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否則會影響享受財政補貼。
誰符合參保條件
《辦法》對參保者有這樣的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山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副主任童春麗說,理解《辦法》有關參保範圍的規定,應該注意年齡、戶籍、是否參加了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險等幾個關鍵詞。由於《辦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所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居民戶籍在該區、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才可以辦理參保手續。
怎樣參保和繳費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提供的資助構成。
個人繳費標準,山陽區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山陽區政府按照省統一安排和規定,結合區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為鼓勵參保者按高標準繳費,山陽區財政對選擇600元、700元、8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參保人每人每年補貼20元;對選擇900元、10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50元。
山陽區還規定為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代繳100元養老保險費,代繳後個人不再繳費;對參保繳費的烈士遺屬每人每年補貼45元;對參保繳費的領證獨生子女父母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雙方年齡都在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的每人每年補貼100元。以上人員在享受區財政補貼政策的同時,仍可享受省、市兩級財政補貼。同時,符合多項補貼條件的,同時享受各項補貼,但各級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用來抵消參保人的個人繳費。
符合山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居民,應以家庭為參保單元,攜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特殊群體還應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3張,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協辦員處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年度為每個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山陽區規定每年集中繳費的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但今年由於是從7月1日剛開始施行該項製度,參保繳費時間到12月31日截止。至繳費截止日未繳納當年的養老保險費的,按中斷繳費處理;恢複繳費時應按照恢複繳費當年選擇的繳費檔次補繳中斷年限的養老保險費;應參保而未參保人員,辦理參保時按照參保當年繳費標準選擇檔次,從該區居民養老保險製度實施之年補繳養老保險費。補繳部分不享受各級財政補貼。
啥條件可領養老金
《辦法》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後,由區經辦機構核定待遇領取資格,於次月起每月按標準領取基礎養老金,但農村居民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準,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山陽區從今年7月1日開始施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因此,今年6月30日前已年滿60周歲人員不用繳費,可從7月開始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年滿60周歲人員應繳今年的參保費,在達到60周歲之月起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從次月開始享受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
年滿60周歲以後月養老金待遇領取標準=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39。
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和區財政給予的補助構成。目前,中央財政給參保人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山陽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20元。山陽區財政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每超過1年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2元;對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補貼20元。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有條件的村集體給予的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提供的資助,各級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上的資金產生的利息,也算入個人賬戶。目前,計入山陽區參保者個人賬戶的資金為:個人每年按規定檔次繳的養老金+省、市、區財政補貼累計額(省財政每人每年補貼的20元;省轄市每人每年補貼的10元;區財政對各種特殊群體的補貼)+有條件的集體補助累計額+曆年利息計額。
例如,李某今年45歲,選擇每年100元檔次參保繳費,到60周歲時累計個人繳費額為15年×100元=1500元,省市財政累計補貼為15年×30元=450元。假設沒有集體補助或其他社會組織資助,銀行利息也暫時不計算,基礎養老金標準不進行調整,李某個人賬戶全部金額為1500元+450元=1950元。按目前標準,李某到60周歲時每月應領取養老金75元+1950元÷139=89.02元,每年養老金領取總額為12月×89.02元=1068.24元。
如果李某是領證的獨生子女父母或農村計劃生育雙女父母,他的基礎養老金是75元+20元=95元,個人賬戶為15×(個人繳費100元+省、市補貼30元+山陽區計生補貼100元)=3450元,到60周歲李某應領取的月養老金為95元+3450元÷139=119.82元,年養老金領取總額為1437.84元。
如遇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餘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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