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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丁壘) 昨日記者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了解到,從2010年1月1日起,我市首次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住院分娩費用
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執行
據介紹,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婦女生育基本醫療需求,從2010年1月1日起,參加城鎮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居民的生育醫療費用,將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其中參保居民住院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和結算辦法按照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醫保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按比例承擔。
居民住院分娩醫療費用醫保基金起付標準按照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00元。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兩次及兩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按以上標準的50%執行。
參保居民在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醫保基金和個人按以下比例分別承擔: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65%,個人承擔35%;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55%,個人承擔45%;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50%,個人承擔50%。
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18歲及以上人員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第一個結算年度為2.5萬元,以後連續繳費的,最高支付限額每個結算年度增加2500元,但總數最多不超過5萬元。
產前檢查費用
按照門診統籌報銷
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按照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試行辦法執行。
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試行辦法規定,參保居民在醫保結算年度內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支付範圍的,將由醫保基金按40%的比例給予補償,一個結算年度內累計補償額度為200元。按照此規定,參保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也將可以享受40%的報銷,但一個結算年度內報銷總額累計不超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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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丁壘) 昨日記者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了解到,從2010年1月1日起,我市首次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住院分娩費用
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執行
據介紹,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婦女生育基本醫療需求,從2010年1月1日起,參加城鎮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居民的生育醫療費用,將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其中參保居民住院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支付標準和結算辦法按照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的費用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醫保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按比例承擔。
居民住院分娩醫療費用醫保基金起付標準按照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00元。在一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兩次及兩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按以上標準的50%執行。
參保居民在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符合規定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醫保基金和個人按以下比例分別承擔: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65%,個人承擔35%;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55%,個人承擔45%;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保基金支付50%,個人承擔50%。
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18歲及以上人員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第一個結算年度為2.5萬元,以後連續繳費的,最高支付限額每個結算年度增加2500元,但總數最多不超過5萬元。
產前檢查費用
按照門診統籌報銷
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按照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試行辦法執行。
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試行辦法規定,參保居民在醫保結算年度內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支付範圍的,將由醫保基金按40%的比例給予補償,一個結算年度內累計補償額度為200元。按照此規定,參保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也將可以享受40%的報銷,但一個結算年度內報銷總額累計不超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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