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就“事實孤兒”保障工作出台專門意見
更新時間:2019-7-11 10:22:32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 民政部10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了12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這是我國首次就加強“事實孤兒”保障工作出台專門意見。
根據意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製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製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製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製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
民政部的摸底排查數據顯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事實孤兒”約有50萬名。其中屬於上述第一類情形的約有22萬名,屬於第二類情形的約有28萬名。
意見同時明確了“事實孤兒”的認定流程,包括申請、查驗、確認、終止等環節。比如,由兒童的監護人或受監護人委托的近親屬填寫申請表,向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情況特殊的,可由兒童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後對相關情況進行查驗,對符合條件的,連同申報材料一並報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應當在自收到申報材料及查驗結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確認。符合條件的,從確認的次月起納入保障範圍。
意見還明確了“事實孤兒”的幾項重點保障工作,包括強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強醫療康複保障、完善教育資助救助、督促落實監護責任、優化關愛服務機製。
(記者 羅爭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