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製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
更新時間:2019-7-10 10:23:58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按照日前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麵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相關要求,研究製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
呂玉剛說,教師擔任教書育人過程中,具有批評和抵製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現象的義務。由於過去程序性規定不嚴密、不規範甚至缺失,影響了教師正確行使教育懲戒權,有的對學生“不願管、不敢管”,有的過度懲戒甚至體罰學生。有的家長對教師批評教育學生也不理解,甚至造成家校矛盾。因此,非常有必要對教師教育懲戒權出台細則進行規範和明確。
為此,意見提出,製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涉及學校和教師的矛盾糾紛,堅決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呂玉剛介紹,下一步,教育部將按照意見要求,一是明確實施教育懲戒權的基本原則。教育懲戒重在教育,是出於對學生的關愛、保護,從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願望出發來實施。二是研究製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實施的範圍、程度和形式,規範行使,促進廣大教師對學生既熱情關心又嚴格管理要求。三是抓緊修訂教師法有關規定,從法律規定上進一步保障教師有效行使教育懲戒權,促進教師敢管、善管,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師道尊嚴。
(記者 胡浩、王子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