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明確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更新時間:2019-5-23 9:12:24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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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稱,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
公告明確,所稱“符合條件”,是指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條件。
專家表示,按照產業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是國際通行做法。此次出台的政策是一項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的優惠政策,旨在吸引國內外投資更多參與和促進信息產業發展,激活市場活力。
(記者 申铖、劉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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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稱,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
公告明確,所稱“符合條件”,是指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條件。
專家表示,按照產業給予稅收優惠政策,是國際通行做法。此次出台的政策是一項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的優惠政策,旨在吸引國內外投資更多參與和促進信息產業發展,激活市場活力。
(記者 申铖、劉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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