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文要求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管理
更新時間:2019-2-28 9:11:33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施雨岑)記者27日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近日發出通知,分別就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係列更加嚴格的規範性要求。
通知指出,經過40年的發展,我國已經邁入研究生教育大國行列。但是,個別招生單位和人員招生違規、學術不端、論文作假等現象仍有出現,反映出一些招生單位存在政策規定不落實、製度機製不健全、組織管理不到位、監督管理透明度不夠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通知明確,要切實規範招生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擇優錄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範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要提供考生谘詢及申訴渠道,並按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通知強調,各培養單位要狠抓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重點要抓住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評閱、答辯、學位評定等關鍵環節,嚴格執行學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要健全完善預防和處置學術不端的機製,加大對學術不端、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露頭即查、一查到底、有責必究、絕不姑息,實現“零容忍”。探索建立學術論文、學位論文館際和校際學術共享公開製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指出,導師是培養質量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導師隊伍的師德師風建設,對違反師德、行為失範的導師,實行一票否決,並依法依規堅決給予相應處理。對於未能切實履行職責的導師,培養單位視情況采取約談、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