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全國工商聯聯合發文加強商會調解 多元化解民營經濟領域糾紛
更新時間:2019-1-28 9:51:1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記者丁小溪)記者27日從最高法獲悉,最高法、全國工商聯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發揮商會調解優勢 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製建設的意見》,促進訴調對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意見指出,培育和發展中國特色商會調解組織,發揮司法在商會化解糾紛中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商會調解機製與訴訟程序有機銜接的糾紛化解體係,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意見要求,各級工商聯加強商會調解組織建設,規範調解組織運行,使調解成為化解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的重要渠道。各級人民法院要完善訴調對接機製,吸納符合條件的商會調解組織或者調解員加入特邀調解組織或者特邀調解員名冊。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商會調解組織解決糾紛。對調解不成的,依法及時導入訴訟程序,切實維護當事人的訴權。
根據意見,人民法院與工商聯應建立聯席會議機製,加強溝通交流,加強商會調解員培訓,製定調解員職業道德規範,促進調解員素質不斷提高。
據了解,2013年,最高法與全國工商聯共同部署在全國16個省、21家單位開展了商會調解試點。數據顯示,當前各級工商聯組織共3400多家,所屬商會組織4.7萬個,工商聯係統各類商會調解組織約15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