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7省市:92個問題、問責917人
更新時間:2018-12-28 9:05:0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高敬)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第三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的7省(市)27日同步公開移交案件問責情況。7省(市)針對9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917人。
第三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7年4月至5月分別對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等7省(市)開展督察,並於2017年7月至8月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9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依紀依法實施問責:
天津市問責83人,其中廳級幹部22人,處級幹部52人;山西省問責117人,其中廳級幹部22人,處級幹部61人;遼寧省問責143人,其中廳級幹部41人,處級幹部63人;安徽省問責151人,其中廳級幹部25人,處級幹部82人;福建省問責136人,其中廳級幹部14人,處級幹部81人;湖南省問責167人,其中廳級幹部28人,處級幹部94人;貴州省問責120人,其中廳級幹部21人,處級幹部51人。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製度安排,嚴格責任追究是環境保護督察的內在要求。7省(市)在問責過程中,注重追究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尤其突出了領導責任。
從具體問責情形看,黨紀政務處分最多,698人(次),其餘為誡勉、組織處理、移送司法機關和其他處理等。這位負責人表示,總體看,7省(市)在問責工作中堅持嚴肅問責、權責一致、終身追責的原則,為傳導環保壓力,壓實環保責任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問責人員分布看,主要有地方黨委,地方政府,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國有企業,其他有關部門、事業單位。在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中,環保、住建、國土、水利、農業等多個部門均有所涉及。他表示,被問責人員基本涵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方麵,體現了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