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維碼

掃一掃加入微信公眾號

Top
網站首頁 新聞 國內 國際 河南 焦作
時政要聞 專題 直播 網視 網談 網評
今日頭條 汽車 旅遊 經濟 美食
焦作關注 房產 娛樂 體育 市場
 焦作日報 手機報 經典微視頻
 焦作晚報 “焦作+”客戶端
 經典山陽 小記者 焦作論壇
 網上投稿 記 協 訂報服務
  您現在的位置: 焦作網 > 新聞推薦 > 副頭條 > 正文

新聞推薦

兩部門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
更新時間:2018-9-28 9:58:45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記者鬱瓊源)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通知,明確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受托投資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

  通知明確,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範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範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取得的歸屬於養老基金的投資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對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養老基金托管機構從事養老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規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運用養老基金買賣證券應繳納的印花稅實行先征後返;養老基金持有的證券,在養老基金證券賬戶之間的劃撥過戶,不屬於印花稅的征收範圍,不征收印花稅。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管理的養老基金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免征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應繳納的印花稅。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通知發布前發生的養老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符合本通知規定且未繳納相關稅款的,按本通知執行;已繳納的相關稅款,不再退還。

文章編輯:劉佳 
焦作網免責聲明:

本網所有稿件,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轉載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如有異議請聯係我們即可處理。
刊發、轉載的稿件,作者可聯係本網申領稿酬。


兩部門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
2018-9-28 9:58:45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記者鬱瓊源)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通知,明確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受托投資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稅收政策。

  通知明確,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範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過程中,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征增值稅。

  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範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取得的歸屬於養老基金的投資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對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養老基金托管機構從事養老基金管理活動取得的收入,依照稅法規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運用養老基金買賣證券應繳納的印花稅實行先征後返;養老基金持有的證券,在養老基金證券賬戶之間的劃撥過戶,不屬於印花稅的征收範圍,不征收印花稅。對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管理的養老基金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免征社保基金會及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應繳納的印花稅。

  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通知發布前發生的養老基金有關投資業務,符合本通知規定且未繳納相關稅款的,按本通知執行;已繳納的相關稅款,不再退還。

文章編輯:劉佳 
 

版權聲明 | 焦作日報社簡介 | 焦作網簡介 | 網上訂報 | 聯係我們
版權所有:河南省焦作日報社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焦作日報》遺失聲明熱線:(0391)8797096 郵編:454002
本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391)8797000 舉報郵箱:jzrbcn@163.com
河南省“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熱線:0371-65598032 舉報網站:www.henanjubao.com
公安部網絡違法犯罪舉報網 河南省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豫ICP備14012713號
焦公網安備4108000005 豫公網安備41080202000004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1120180801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1159號 報業·國貿大廈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版權所有:河南省焦作日報社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1120180801 電話:(0391)879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