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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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北京3月20日電 (記者徐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後,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將按照統一標準、通過統一平台公開審判流程信息。
《規定》全文共十七條,就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平台的定位、訴訟參與人身份信息的采集與核對、特殊情況下的公開規則、通過互聯網公開的審判流程信息的範圍、依托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平台進行電子送達的規則與效力、已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更正與撤回、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工作督導機製等內容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根據《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以及法律、司法解釋規定應當保密或者限製獲取的審判流程信息以外,人民法院審判刑事、民事、行政、國家賠償案件過程中產生的程序性信息、處理訴訟事項的流程信息、訴訟文書、筆錄等四大類審判流程信息,均應當通過互聯網向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公開。
據介紹,審判流程信息公開是人民法院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深化司法公開的各項部署、進一步嚴格履行憲法法律規定的公開審判職責的重要舉措,是司法體製綜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全方位、多渠道、覆蓋審判活動全流程、各環節的審判流程信息公開,最大限度滿足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變當事人千方百計打聽案情為法院主動告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規定》還明確了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作為“人民法院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統一平台”。據悉,2016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啟動對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的全麵升級改造工作。升級後,網站已成為全國法院審理案件的審判流程信息的集中彙聚、統一發布平台,為全國法院審判案件的當事人提供“一站式”公開服務,是全國法院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主渠道。2018年2月下旬,首批試點地區(河北、江蘇、青海、寧夏)三級法院開始通過統一平台、12368短信、微信服務號和小程序等向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公開新收案件的審判流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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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北京3月20日電 (記者徐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後,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將按照統一標準、通過統一平台公開審判流程信息。
《規定》全文共十七條,就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平台的定位、訴訟參與人身份信息的采集與核對、特殊情況下的公開規則、通過互聯網公開的審判流程信息的範圍、依托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平台進行電子送達的規則與效力、已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更正與撤回、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工作督導機製等內容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根據《規定》,除涉及國家秘密以及法律、司法解釋規定應當保密或者限製獲取的審判流程信息以外,人民法院審判刑事、民事、行政、國家賠償案件過程中產生的程序性信息、處理訴訟事項的流程信息、訴訟文書、筆錄等四大類審判流程信息,均應當通過互聯網向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公開。
據介紹,審判流程信息公開是人民法院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深化司法公開的各項部署、進一步嚴格履行憲法法律規定的公開審判職責的重要舉措,是司法體製綜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全方位、多渠道、覆蓋審判活動全流程、各環節的審判流程信息公開,最大限度滿足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變當事人千方百計打聽案情為法院主動告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規定》還明確了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作為“人民法院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統一平台”。據悉,2016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啟動對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的全麵升級改造工作。升級後,網站已成為全國法院審理案件的審判流程信息的集中彙聚、統一發布平台,為全國法院審判案件的當事人提供“一站式”公開服務,是全國法院公開審判流程信息的主渠道。2018年2月下旬,首批試點地區(河北、江蘇、青海、寧夏)三級法院開始通過統一平台、12368短信、微信服務號和小程序等向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公開新收案件的審判流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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