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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在更大範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並再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 使營商環境更加公平公正
確定推進質量認證體係建設的措施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中國製造品質
新華社北京9月6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在更大範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並再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使營商環境更加公平公正;確定推進質量認證體係建設的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中國製造品質。
會議指出,擴大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提高營商環境競爭力、釋放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降低企業製度性交易成本,以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會議決定,將2015年上海浦東新區率先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清理116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做法推廣到天津、遼寧、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10個自貿試驗區,繼續探索破解企業麵臨的“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打通“最後一公裏”。一是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營業執照與能分離的許可類證相分離,並根據地方實際采取其他管理辦法,實現持照即可經營。上海浦東新區已試點的116項許可事項在上述區域適用,期限同樣截至2018年12月21日。經省級政府批準後,有條件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也可推廣這些改革措施。另外,對其他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規、國務院文件的行政審批等事項,地方可自行確定是否複製自貿試驗區試點做法。二是對市場機製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以及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可以達到原來設定證照目的的事項,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將與經營活動相關、屬於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證照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三是創新事中事後監管。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製後,要完善信用評級、信息公示抽查等措施,推進綜合監管,促進部門間業務協同,更大便利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會議同時決定,再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一級資質核定、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核準等5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以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審批等2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許可事項,其中23項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取消。至此本屆政府以來累計削減審批事項697項,約占總數的41%。會議要求,審批取消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要強化,防止出現監管空白,堅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會議認為,按照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推行和強化質量認證這一市場經濟基礎性製度,有利於加強質量監管,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促進中國製造提質升級、邁向中高端。會議確定,一要大力推廣質量管理先進標準和方法,以航空、鐵路、汽車、信息等產業為重點,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快完善和提升適合行業特點的質量管理體係。2018年全麵完成質量管理體係認證升級,並逐步擴大認證覆蓋麵,引導各類企業尤其是服務型、中小微企業獲得質量認證。二要引導和強製相結合。對涉及安全、健康、環保等產品實施強製性認證。采取激勵措施,鼓勵企業參與自願性認證,推進企業承諾製,以接受社會監督。大力開展綠色有機、機器人、物聯網等高端產品和健康、教育、電商等領域服務認證,打造質量品牌。三要探索創新質量標準管理方式,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實施審慎監管。四要強化監管,嚴格資質認定標準,加快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與政府部門脫鉤,培育發展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清理整合現有認證事項,取消不合理收費。建立質量認證全過程追溯機製,嚴厲打擊假認證、買證賣證等行為。五要深化質量認證國際合作互認,加快建設質量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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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在更大範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並再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 使營商環境更加公平公正
確定推進質量認證體係建設的措施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中國製造品質
新華社北京9月6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在更大範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並再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使營商環境更加公平公正;確定推進質量認證體係建設的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中國製造品質。
會議指出,擴大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提高營商環境競爭力、釋放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降低企業製度性交易成本,以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會議決定,將2015年上海浦東新區率先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清理116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做法推廣到天津、遼寧、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10個自貿試驗區,繼續探索破解企業麵臨的“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打通“最後一公裏”。一是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營業執照與能分離的許可類證相分離,並根據地方實際采取其他管理辦法,實現持照即可經營。上海浦東新區已試點的116項許可事項在上述區域適用,期限同樣截至2018年12月21日。經省級政府批準後,有條件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也可推廣這些改革措施。另外,對其他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規、國務院文件的行政審批等事項,地方可自行確定是否複製自貿試驗區試點做法。二是對市場機製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以及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可以達到原來設定證照目的的事項,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將與經營活動相關、屬於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證照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三是創新事中事後監管。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製後,要完善信用評級、信息公示抽查等措施,推進綜合監管,促進部門間業務協同,更大便利群眾和企業辦事創業。會議同時決定,再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一級資質核定、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核準等5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以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審批等2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許可事項,其中23項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法取消。至此本屆政府以來累計削減審批事項697項,約占總數的41%。會議要求,審批取消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要強化,防止出現監管空白,堅決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會議認為,按照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推行和強化質量認證這一市場經濟基礎性製度,有利於加強質量監管,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促進中國製造提質升級、邁向中高端。會議確定,一要大力推廣質量管理先進標準和方法,以航空、鐵路、汽車、信息等產業為重點,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快完善和提升適合行業特點的質量管理體係。2018年全麵完成質量管理體係認證升級,並逐步擴大認證覆蓋麵,引導各類企業尤其是服務型、中小微企業獲得質量認證。二要引導和強製相結合。對涉及安全、健康、環保等產品實施強製性認證。采取激勵措施,鼓勵企業參與自願性認證,推進企業承諾製,以接受社會監督。大力開展綠色有機、機器人、物聯網等高端產品和健康、教育、電商等領域服務認證,打造質量品牌。三要探索創新質量標準管理方式,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實施審慎監管。四要強化監管,嚴格資質認定標準,加快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與政府部門脫鉤,培育發展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清理整合現有認證事項,取消不合理收費。建立質量認證全過程追溯機製,嚴厲打擊假認證、買證賣證等行為。五要深化質量認證國際合作互認,加快建設質量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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