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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春作(新華社發) |
近日,根據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的反饋結果,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8個省區先後公開了督察整改方案。本報梳理這些整改方案發現,各地均成立了相應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整改任務清單,對於一些突出的環境汙染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措施。
黨政一把手親自掛帥
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地方省委和政府對環境保護認識不到位,環保工作時常讓位於經濟發展,是8省區普遍存在的問題。對此,各地表示要把生態環保問題擺在更突出的位置,黨委、政府要將環境保護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麵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
多省區的整改方案中明確,由黨政一把手全麵負責整改工作。如河南省提出,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由省委書記謝伏瞻、省長陳潤兒負總責,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長陳潤兒任組長。廣西成立了以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自治區主席陳武任組長,6名自治區領導任副組長,20個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江西省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則由省長劉奇任組長。
“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未能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環保工作遠遠沒有達到國家的要求。”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通過中央環保督察讓地方領導更加重視環保工作,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手段。各地提出由黨政一把手擔任整改小組組長,體現了對督察整改的重視,有利於保障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實。
明確目標和時間表
在這次公開的整改方案中,各地明確了環境質量改善的總體或分類目標,並列出了具體的整改措施清單。如江蘇省提出到“十三五”末確保全省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0%,設區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提高到72%以上。河南省要求到2017年,全省優良天數達到200天以上,四大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52.1%以上。江西省到2020年底要實現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等“四個確保”。
對於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汙染問題,各省區整改方案做出了積極回應,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例如,內蒙古北方藥業汙染問題長期無解、屢遭投訴,此次整改方案披露,已責令北方藥業停止生產、全麵進行整改,並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黑龍江省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雙鴨山建龍鋼鐵有限公司等企業大氣汙染問題,責成雙鴨山市委、市政府在2017年10月前徹底解決。
宋國君認為,明確整改時間表是一種認真負責的態度,改正錯誤、解決問題必須要有清晰的時間表。列出整改任務清單也是行政管理上的進步,便於分解責任、對照落實,並能接受公眾監督。
嚴肅開展責任追究
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的要求,各地嚴肅責任追究,對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進行處理。
雲南省的整改方案指出,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啟動問責程序,“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1個責任追究問題深入調查,逐一厘清,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追責。”江西省已經成立由副省長鄭為文任組長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問題線索問責工作領導小組,由省監察廳具體負責問責工作的組織實施。內蒙古自治區要求,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17個問題線索立即開展調查,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責任追究工作要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並及時公開處理結果。
據悉,在公開整改方案後,接受督察的省區還要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督察意見後的6個月內報送問題整改情況,並向社會公開。按照去年11月完成首批督察反饋的時間來推算,8省區應該在5月份公布整改情況。
“中央環保督察的力度很大,效果也逐漸凸顯出來,今後可以變成一種常規化的治理模式。”宋國君表示,關鍵是要建立明確的問責機製,確保有責必究,改變基層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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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據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的反饋結果,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8個省區先後公開了督察整改方案。本報梳理這些整改方案發現,各地均成立了相應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整改任務清單,對於一些突出的環境汙染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措施。
黨政一把手親自掛帥
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地方省委和政府對環境保護認識不到位,環保工作時常讓位於經濟發展,是8省區普遍存在的問題。對此,各地表示要把生態環保問題擺在更突出的位置,黨委、政府要將環境保護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麵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
多省區的整改方案中明確,由黨政一把手全麵負責整改工作。如河南省提出,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由省委書記謝伏瞻、省長陳潤兒負總責,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長陳潤兒任組長。廣西成立了以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自治區主席陳武任組長,6名自治區領導任副組長,20個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江西省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則由省長劉奇任組長。
“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未能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環保工作遠遠沒有達到國家的要求。”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通過中央環保督察讓地方領導更加重視環保工作,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手段。各地提出由黨政一把手擔任整改小組組長,體現了對督察整改的重視,有利於保障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實。
明確目標和時間表
在這次公開的整改方案中,各地明確了環境質量改善的總體或分類目標,並列出了具體的整改措施清單。如江蘇省提出到“十三五”末確保全省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0%,設區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提高到72%以上。河南省要求到2017年,全省優良天數達到200天以上,四大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52.1%以上。江西省到2020年底要實現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等“四個確保”。
對於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汙染問題,各省區整改方案做出了積極回應,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例如,內蒙古北方藥業汙染問題長期無解、屢遭投訴,此次整改方案披露,已責令北方藥業停止生產、全麵進行整改,並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黑龍江省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雙鴨山建龍鋼鐵有限公司等企業大氣汙染問題,責成雙鴨山市委、市政府在2017年10月前徹底解決。
宋國君認為,明確整改時間表是一種認真負責的態度,改正錯誤、解決問題必須要有清晰的時間表。列出整改任務清單也是行政管理上的進步,便於分解責任、對照落實,並能接受公眾監督。
嚴肅開展責任追究
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的要求,各地嚴肅責任追究,對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進行處理。
雲南省的整改方案指出,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啟動問責程序,“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1個責任追究問題深入調查,逐一厘清,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追責。”江西省已經成立由副省長鄭為文任組長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問題線索問責工作領導小組,由省監察廳具體負責問責工作的組織實施。內蒙古自治區要求,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17個問題線索立即開展調查,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責任追究工作要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並及時公開處理結果。
據悉,在公開整改方案後,接受督察的省區還要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督察意見後的6個月內報送問題整改情況,並向社會公開。按照去年11月完成首批督察反饋的時間來推算,8省區應該在5月份公布整改情況。
“中央環保督察的力度很大,效果也逐漸凸顯出來,今後可以變成一種常規化的治理模式。”宋國君表示,關鍵是要建立明確的問責機製,確保有責必究,改變基層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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