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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掛職兼職離崗創業
更新時間:2017-3-23 9:26:47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2日發布消息稱,人社部近日印發了《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支持和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說,指導意見的適用範圍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技人員。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業單位的專技人員,符合不同創新創業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請。事業單位所屬企業,包括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都不在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的範圍內。

  指導意見明確,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麵權利。

  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在兼職單位的工作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專技人員自願流動到兼職單位工作,或者在職創辦企業期間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與其解除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離崗創業人員的待遇主要包括:一是離崗創業期間,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二是離崗創業期間繼續執行原單位職稱評審、培訓、考核、獎勵等管理製度。三是離崗創業期間的工資、醫療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結合實際確定。四是事業單位應當與離崗創業人員訂立離崗協議。五是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本人提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單位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單位。離崗創業人員返回的,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聘用,並逐步消化。

文章編輯:殷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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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掛職兼職離崗創業
2017-3-23 9:26:47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2日發布消息稱,人社部近日印發了《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支持和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說,指導意見的適用範圍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專技人員。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業單位的專技人員,符合不同創新創業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請。事業單位所屬企業,包括獨資企業或控股企業,都不在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離崗創業的範圍內。

  指導意見明確,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麵權利。

  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在兼職單位的工作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專技人員自願流動到兼職單位工作,或者在職創辦企業期間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與其解除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離崗創業人員的待遇主要包括:一是離崗創業期間,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二是離崗創業期間繼續執行原單位職稱評審、培訓、考核、獎勵等管理製度。三是離崗創業期間的工資、醫療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結合實際確定。四是事業單位應當與離崗創業人員訂立離崗協議。五是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本人提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單位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單位。離崗創業人員返回的,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聘用,並逐步消化。

文章編輯:殷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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