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庭平均規模為3.35人 父親照料兒童不足,將研究建立父親產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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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蔡華偉 |
5月13日,國家衛計委發布“中國家庭發展追蹤調查”結果,這是我國首次由政府主導的全國性家庭追蹤調查。在此基礎上編寫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用數據反映了中國家庭發展的基本狀況。本次調查共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321個縣(市、區)、1624個村(居委會)的32494個家庭,空間分布均衡合理。
2—3人小型家庭成主流
中國是世界上家庭數量最多的國家。調查顯示,我國家庭平均規模為3.35人。家庭人口數量以2人或3人為主,2—3人的小型家庭(戶)已經成為主流家庭,4—6人的家庭(戶)所占比例已經低於小型家庭。家庭代數的構成以2代人為主,占50.6%;1代人居其次,占24.5%。
近四成的家庭有老年人共同居住。家庭人口中,有1位60歲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比例為19.1%。分城鄉來看,農村家庭至少有1位老年人的比例為43.0%,高於城鎮家庭的33.3%。
家庭類型主要分為單人家庭、核心家庭、直係家庭、聯合家庭和其他家庭。家庭類型中,核心家庭占64.3%。核心家庭中,主要是夫妻子女核心家庭,其次是夫妻核心家庭。
家庭規模小型化不僅是世界家庭發展的潮流,也是當前中國家庭變化的主要趨勢。核心家庭成為城鄉家庭的主導形式,直係家庭已經退居其次,傳統的大家庭即使在農村也不多見。計劃生育家庭占全國家庭總數的70%左右,城鎮地區獨生子女家庭已經成為主流,農村獨生子女家庭比例占1/4以上。
調查表明,我國的婚姻狀況相對保持穩定,但不穩定性已初露端倪。其中,未婚男性多集中在農村地區,而且分布在各個年齡組;未婚女性更多集中在城鎮地區。50歲及以上農村男性的未婚比例在2%以上,這些仍未婚者極有可能終身不婚。
中國人口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薑衛平指出,在我國城鄉差別較大、人口流動等背景下,加上人們在擇偶過程中的婚姻梯度選擇,婚姻匹配的矛盾將不可避免地發生轉移。其中,在一些貧困地區,條件較差的農村男性往往容易成為婚姻梯度擠壓的最終承擔者,導致經濟欠發達地區一些大齡男性因擇偶困難,被迫未婚甚至終身不婚。
國家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司長王海東認為,今後應逐步建立符合家庭規模小型化、家庭類型多樣化趨勢的支持政策。研究出台密切家庭成員關係的相關民生政策,如建立父親與母親同樣享受產假的政策;建立家中有70歲及以上老年人的成年人帶薪假期政策;建立家中有0—5歲兒童的成年人帶薪休假政策,促進父母特別是父親在兒童撫育等方麵發揮更多作用。
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收入優勢突出
調查顯示,工資性收入是家庭收入的最主要來源。城鄉家庭收入差距較大,城鎮家庭年均收入為農村家庭的1.8倍。全國家庭收入最低的20%家庭的年均收入為9745元,占全部家庭總收入的份額為2.9%;收入最高的20%家庭的年均收入為189519元,占全部家庭總收入的份額為55.3%,是最低的20%家庭的19倍。農村家庭間的收入不均等程度大於城鎮家庭。
相對於非計劃生育家庭,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收入優勢更為突出。計劃生育家庭負債比重低於非計劃生育家庭。消費支出前三位是食品、醫療保健和人情往來,共占家庭消費的57.0%。其中,食品支出比重最大,達到38.1%,城鄉食品支出占比差異不大。
全國城鄉家庭恩格爾係數為40.4%,城鎮比農村高1.2個百分點,總體相差不大。
老年人收入的三成用於看病
調查顯示,成年人確診慢性疾病的比例隨年齡升高而增加。58.1%的老年人患有經醫生診斷的慢性疾病,以高血壓、關節炎為主,女性的比例高於男性。城鎮老年人患慢性疾病的比例高於農村。
老年人患慢性疾病未治療的主要原因是自感病情輕和經濟困難,看病和住院醫療費用占老年人年收入比例較高。老年人看病和住院醫療費用平均為5075元,老年人醫療費用占其總收入的比例為30.2%。農村老年人醫療費用負擔高於城鎮老年人。
城鄉老年人自理狀況差別大,老年人的護理需求和供給之間還有很大差距。家庭成員承擔照料老人的主要責任,但仍有超過1/4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缺乏照料。城鎮老年人在生活自理能力和精神健康方麵均優於農村,城鎮老年人中生活能自理的比重高於農村。
王海東認為,我國家庭中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比例大,長期護理需求大,急需探索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相結合的籌資與資源分配、協調機製,開展以家庭為單位長期護理保險研究和製度設計研究。建立完善居家養老照護服務機製,鼓勵醫療機構設立家庭病床。建議將醫養結合納入經濟社會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出台促進醫養業務融合發展的政策,促進養老模式創新和新業態湧現。
父母雙方照料孩子隻占7.5%
調查顯示,無論是農村還是城鎮,0—5歲兒童日常生活的主要照料人是母親,其次是祖父母,但父母雙方共同照料的隻占7.5%。在日常生活照料過程中,父親的角色發揮不足。
王海東認為,在兒童成長過程中,對孩子最好的照料方式應是父母雙方共同照料。
調查顯示,農村兒童父母陪伴時間少於城鎮,父親陪伴時間少於母親,不完整家庭父母陪伴時間更少。農村兒童在園率低於城鎮兒童,0—5歲農村兒童與同伴的交往頻率高於城鎮。家庭對孩子的期望主要是聰明健康,對促進情感發展的關注度較低。兒童撫養成本隨年齡增長而增加,食品、教育、醫療為主要支出。
青少年的健康服務不足,農村家庭、留守家庭、不完整家庭的青少年在健康發展上處於劣勢。僅約一半的青少年參加了健康體檢。特殊家庭青少年性行為發生率高。15—17歲青少年性行為發生率為4.1%,其中,農村5.4%,城鎮2.8%。發生初次性行為的平均年齡為15.9歲。初次性行為避孕比例為53.3%,青少年避孕知識及能力嚴重缺乏。
空巢老年人比重較高,占老年人總數的一半,農村麵臨的問題比城鎮更嚴重。老年人的社會支持主要來自家庭,城鎮老年人與子女的日常關係比農村更為緊密。社會化養老服務供給與老年人需求差距較大。農村老年人獲得家庭支持的力度在減弱,因此對社會化養老服務需求更迫切。
農村留守兒童占比超過1/3
調查顯示,流動家庭與留守家庭成為常態家庭模式。流動家庭的比例接近20%,農村留守兒童占比超過1/3。
流動家庭屬於一種特殊家庭,即一個完整家庭受成員遷移流動影響,分裂為兩個部分,留在家鄉的部分和離開家鄉的部分。其中,離開家鄉的部分稱為流動家庭。流動家庭已經成為我國家庭模式中的一種重要形態。夫妻共同流動和夫妻攜子共同流動,是當前家庭流動的主流模式。當前,我國流動家庭平均戶規模為2.59人。
流動家庭就業撫養比雖然較低,但是收入結構較為單一,支出負擔較重。與戶籍家庭相比,流動家庭需要支出的項目更多,最突出的一項支出就是房租。流動家庭成員居住具有相對穩定性,居住時間越長,在流入地居住的家庭成員越多。流動家庭在老家平均還有0.54個家庭成員,戶均支付給留守家庭成員費用為4040元。
農村留守兒童占農村全部兒童的35.1%。在農村留守兒童中,接近一半的父母雙方都不在身邊,比例達47.2%。留守兒童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分年齡看,留守兒童分布呈“倒U”形,中間略有波動。兩歲孩子留守比例最高,為44.1%,隨後開始下降。
農村留守婦女占6.1%,其家庭經濟狀況較好。留守婦女從事體力勞動的比例高達95.2%。農村留守老人占23.3%,從事勞動比例高。由於主要勞動力的外出,留守家庭的農業生產功能、養育功能、情感和陪伴功能、贍養功能受到極大的影響。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承擔了原本由成年男性承擔的繁重農業勞動。
薑衛平建議,積極構建農村留守家庭綜合服務網絡。創辦留守兒童托管所、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服務中心等社會組織,加強對留守人群的生活照護、心理疏導和勞動幫扶。記者 白劍峰
《 人民日報 》( 2015年05月14日 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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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蔡華偉 |
5月13日,國家衛計委發布“中國家庭發展追蹤調查”結果,這是我國首次由政府主導的全國性家庭追蹤調查。在此基礎上編寫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用數據反映了中國家庭發展的基本狀況。本次調查共涉及全國31個省(區、市)、321個縣(市、區)、1624個村(居委會)的32494個家庭,空間分布均衡合理。
2—3人小型家庭成主流
中國是世界上家庭數量最多的國家。調查顯示,我國家庭平均規模為3.35人。家庭人口數量以2人或3人為主,2—3人的小型家庭(戶)已經成為主流家庭,4—6人的家庭(戶)所占比例已經低於小型家庭。家庭代數的構成以2代人為主,占50.6%;1代人居其次,占24.5%。
近四成的家庭有老年人共同居住。家庭人口中,有1位60歲及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比例為19.1%。分城鄉來看,農村家庭至少有1位老年人的比例為43.0%,高於城鎮家庭的33.3%。
家庭類型主要分為單人家庭、核心家庭、直係家庭、聯合家庭和其他家庭。家庭類型中,核心家庭占64.3%。核心家庭中,主要是夫妻子女核心家庭,其次是夫妻核心家庭。
家庭規模小型化不僅是世界家庭發展的潮流,也是當前中國家庭變化的主要趨勢。核心家庭成為城鄉家庭的主導形式,直係家庭已經退居其次,傳統的大家庭即使在農村也不多見。計劃生育家庭占全國家庭總數的70%左右,城鎮地區獨生子女家庭已經成為主流,農村獨生子女家庭比例占1/4以上。
調查表明,我國的婚姻狀況相對保持穩定,但不穩定性已初露端倪。其中,未婚男性多集中在農村地區,而且分布在各個年齡組;未婚女性更多集中在城鎮地區。50歲及以上農村男性的未婚比例在2%以上,這些仍未婚者極有可能終身不婚。
中國人口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薑衛平指出,在我國城鄉差別較大、人口流動等背景下,加上人們在擇偶過程中的婚姻梯度選擇,婚姻匹配的矛盾將不可避免地發生轉移。其中,在一些貧困地區,條件較差的農村男性往往容易成為婚姻梯度擠壓的最終承擔者,導致經濟欠發達地區一些大齡男性因擇偶困難,被迫未婚甚至終身不婚。
國家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家庭發展司司長王海東認為,今後應逐步建立符合家庭規模小型化、家庭類型多樣化趨勢的支持政策。研究出台密切家庭成員關係的相關民生政策,如建立父親與母親同樣享受產假的政策;建立家中有70歲及以上老年人的成年人帶薪假期政策;建立家中有0—5歲兒童的成年人帶薪休假政策,促進父母特別是父親在兒童撫育等方麵發揮更多作用。
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收入優勢突出
調查顯示,工資性收入是家庭收入的最主要來源。城鄉家庭收入差距較大,城鎮家庭年均收入為農村家庭的1.8倍。全國家庭收入最低的20%家庭的年均收入為9745元,占全部家庭總收入的份額為2.9%;收入最高的20%家庭的年均收入為189519元,占全部家庭總收入的份額為55.3%,是最低的20%家庭的19倍。農村家庭間的收入不均等程度大於城鎮家庭。
相對於非計劃生育家庭,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收入優勢更為突出。計劃生育家庭負債比重低於非計劃生育家庭。消費支出前三位是食品、醫療保健和人情往來,共占家庭消費的57.0%。其中,食品支出比重最大,達到38.1%,城鄉食品支出占比差異不大。
全國城鄉家庭恩格爾係數為40.4%,城鎮比農村高1.2個百分點,總體相差不大。
老年人收入的三成用於看病
調查顯示,成年人確診慢性疾病的比例隨年齡升高而增加。58.1%的老年人患有經醫生診斷的慢性疾病,以高血壓、關節炎為主,女性的比例高於男性。城鎮老年人患慢性疾病的比例高於農村。
老年人患慢性疾病未治療的主要原因是自感病情輕和經濟困難,看病和住院醫療費用占老年人年收入比例較高。老年人看病和住院醫療費用平均為5075元,老年人醫療費用占其總收入的比例為30.2%。農村老年人醫療費用負擔高於城鎮老年人。
城鄉老年人自理狀況差別大,老年人的護理需求和供給之間還有很大差距。家庭成員承擔照料老人的主要責任,但仍有超過1/4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缺乏照料。城鎮老年人在生活自理能力和精神健康方麵均優於農村,城鎮老年人中生活能自理的比重高於農村。
王海東認為,我國家庭中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比例大,長期護理需求大,急需探索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相結合的籌資與資源分配、協調機製,開展以家庭為單位長期護理保險研究和製度設計研究。建立完善居家養老照護服務機製,鼓勵醫療機構設立家庭病床。建議將醫養結合納入經濟社會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出台促進醫養業務融合發展的政策,促進養老模式創新和新業態湧現。
父母雙方照料孩子隻占7.5%
調查顯示,無論是農村還是城鎮,0—5歲兒童日常生活的主要照料人是母親,其次是祖父母,但父母雙方共同照料的隻占7.5%。在日常生活照料過程中,父親的角色發揮不足。
王海東認為,在兒童成長過程中,對孩子最好的照料方式應是父母雙方共同照料。
調查顯示,農村兒童父母陪伴時間少於城鎮,父親陪伴時間少於母親,不完整家庭父母陪伴時間更少。農村兒童在園率低於城鎮兒童,0—5歲農村兒童與同伴的交往頻率高於城鎮。家庭對孩子的期望主要是聰明健康,對促進情感發展的關注度較低。兒童撫養成本隨年齡增長而增加,食品、教育、醫療為主要支出。
青少年的健康服務不足,農村家庭、留守家庭、不完整家庭的青少年在健康發展上處於劣勢。僅約一半的青少年參加了健康體檢。特殊家庭青少年性行為發生率高。15—17歲青少年性行為發生率為4.1%,其中,農村5.4%,城鎮2.8%。發生初次性行為的平均年齡為15.9歲。初次性行為避孕比例為53.3%,青少年避孕知識及能力嚴重缺乏。
空巢老年人比重較高,占老年人總數的一半,農村麵臨的問題比城鎮更嚴重。老年人的社會支持主要來自家庭,城鎮老年人與子女的日常關係比農村更為緊密。社會化養老服務供給與老年人需求差距較大。農村老年人獲得家庭支持的力度在減弱,因此對社會化養老服務需求更迫切。
農村留守兒童占比超過1/3
調查顯示,流動家庭與留守家庭成為常態家庭模式。流動家庭的比例接近20%,農村留守兒童占比超過1/3。
流動家庭屬於一種特殊家庭,即一個完整家庭受成員遷移流動影響,分裂為兩個部分,留在家鄉的部分和離開家鄉的部分。其中,離開家鄉的部分稱為流動家庭。流動家庭已經成為我國家庭模式中的一種重要形態。夫妻共同流動和夫妻攜子共同流動,是當前家庭流動的主流模式。當前,我國流動家庭平均戶規模為2.59人。
流動家庭就業撫養比雖然較低,但是收入結構較為單一,支出負擔較重。與戶籍家庭相比,流動家庭需要支出的項目更多,最突出的一項支出就是房租。流動家庭成員居住具有相對穩定性,居住時間越長,在流入地居住的家庭成員越多。流動家庭在老家平均還有0.54個家庭成員,戶均支付給留守家庭成員費用為4040元。
農村留守兒童占農村全部兒童的35.1%。在農村留守兒童中,接近一半的父母雙方都不在身邊,比例達47.2%。留守兒童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分年齡看,留守兒童分布呈“倒U”形,中間略有波動。兩歲孩子留守比例最高,為44.1%,隨後開始下降。
農村留守婦女占6.1%,其家庭經濟狀況較好。留守婦女從事體力勞動的比例高達95.2%。農村留守老人占23.3%,從事勞動比例高。由於主要勞動力的外出,留守家庭的農業生產功能、養育功能、情感和陪伴功能、贍養功能受到極大的影響。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承擔了原本由成年男性承擔的繁重農業勞動。
薑衛平建議,積極構建農村留守家庭綜合服務網絡。創辦留守兒童托管所、留守婦女和留守老人服務中心等社會組織,加強對留守人群的生活照護、心理疏導和勞動幫扶。記者 白劍峰
《 人民日報 》( 2015年05月14日 1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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