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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0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近日下發文件,要求建立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製度,由公安機關負責人召集執法辦案部門、法製部門負責人集體研究,集體研究意見以及不同意見均應記錄在案。
公安部近日印發《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麵建設法治公安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要求緊抓當前公安執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從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完善執法製度體係、改革權力運行機製、規範執法辦案行為、加強執法監督管理等方麵提出了監管措施。
公安部要求強化執法實戰培訓,推動將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作為公安民警的準入考試。
近年來暴露出的冤假錯案,反映出公安機關在證據的收集、固定、運用等方麵存在問題,《決定》專門就進一步完善證據收集工作機製提出了若幹措施,嚴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要求積極推行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製度,對案件質量進行嚴格控製。建立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製度,由公安機關負責人召集執法辦案部門、法製部門負責人集體研究,集體研究意見以及不同意見均應記錄在案。健全執法責任製和追究體係,全麵落實執法責任,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製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製,明確追責程序啟動的主體、時間、流程。建立常態化監督製度,實行日常檢查與集中評查、網上巡查與實地檢查相結合,強化執法活動現場督察,加強執法辦案場所督導檢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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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訊問嫌疑人錄音錄像製
《決定》要求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製度,保障律師參與刑事訴訟活動,強化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的製度保障,健全落實冤假錯案防範和糾正機製。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程序,加強涉案財物管理。
《決定》要求準確界定公安機關刑事、行政執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項權力,並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完善權力製約機製,全麵建立違規過問、幹預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製度,健全落實執法辦案民警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等接觸、交往行為規範,嚴禁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泄露或者為其打探案情、接受可能影響執法公正的宴請和禮物等違法違紀行為,杜絕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最大限度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進度、執法結果,建立生效行政處罰、行政複議決定文書上網和公開查詢製度。
《決定》要求進一步深化執法信息化建設。除涉密案件外,全麵實現網上辦案,防止“體外循環”。將110接警、群眾到公安機關報案等接報警信息及時錄入信息係統,並與相關辦案監督信息係統之間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有效防止有案不立、違法辦案。(記者 袁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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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0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近日下發文件,要求建立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製度,由公安機關負責人召集執法辦案部門、法製部門負責人集體研究,集體研究意見以及不同意見均應記錄在案。
公安部近日印發《關於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麵建設法治公安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要求緊抓當前公安執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從提升依法履職能力、完善執法製度體係、改革權力運行機製、規範執法辦案行為、加強執法監督管理等方麵提出了監管措施。
公安部要求強化執法實戰培訓,推動將基本級執法資格考試作為公安民警的準入考試。
近年來暴露出的冤假錯案,反映出公安機關在證據的收集、固定、運用等方麵存在問題,《決定》專門就進一步完善證據收集工作機製提出了若幹措施,嚴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要求積極推行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製度,對案件質量進行嚴格控製。建立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製度,由公安機關負責人召集執法辦案部門、法製部門負責人集體研究,集體研究意見以及不同意見均應記錄在案。健全執法責任製和追究體係,全麵落實執法責任,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製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製,明確追責程序啟動的主體、時間、流程。建立常態化監督製度,實行日常檢查與集中評查、網上巡查與實地檢查相結合,強化執法活動現場督察,加強執法辦案場所督導檢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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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要求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製度,保障律師參與刑事訴訟活動,強化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訴訟權利的製度保障,健全落實冤假錯案防範和糾正機製。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程序,加強涉案財物管理。
《決定》要求準確界定公安機關刑事、行政執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項權力,並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完善權力製約機製,全麵建立違規過問、幹預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製度,健全落實執法辦案民警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等接觸、交往行為規範,嚴禁私下接觸當事人及律師,泄露或者為其打探案情、接受可能影響執法公正的宴請和禮物等違法違紀行為,杜絕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最大限度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進度、執法結果,建立生效行政處罰、行政複議決定文書上網和公開查詢製度。
《決定》要求進一步深化執法信息化建設。除涉密案件外,全麵實現網上辦案,防止“體外循環”。將110接警、群眾到公安機關報案等接報警信息及時錄入信息係統,並與相關辦案監督信息係統之間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有效防止有案不立、違法辦案。(記者 袁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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