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水平考試三科計入總成績 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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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計分3+3 自選科目看特長
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學業水平要測試 綜合素質入檔案
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範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組織實施。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內容。
取消藝體特長加分 省級加分不通行
大幅減少、嚴格控製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隻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回歸全國統一卷 異地高考更有戲
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加強國家教育考試機構、國家題庫和外語能力測評體係建設。
自主招生後進行 聯考培訓要取消
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
高職院校搞“特招” 職業技能是必考
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
錄取不再按批次 雙向選擇機會多
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誌願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誌願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校長簽發通知書 錄取結果可申訴
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製,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製,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綠色通道再拓寬 寒門學子不用愁
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麵向中西部地區招生。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嚴格控製屬地招生比例。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重點高校麵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製。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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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計分3+3 自選科目看特長
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學業水平要測試 綜合素質入檔案
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考試範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組織實施。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內容。
取消藝體特長加分 省級加分不通行
大幅減少、嚴格控製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隻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回歸全國統一卷 異地高考更有戲
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改進評分方式,加強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加強國家教育考試機構、國家題庫和外語能力測評體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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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
高職院校搞“特招” 職業技能是必考
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
錄取不再按批次 雙向選擇機會多
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誌願方式。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誌願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校長簽發通知書 錄取結果可申訴
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製,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招生問責製,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綠色通道再拓寬 寒門學子不用愁
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麵向中西部地區招生。部屬高校要公開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嚴格控製屬地招生比例。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重點高校麵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2017年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製。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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