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不增 反腐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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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機構改革示意圖。 |
今年3月,中央編辦批複了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機構改革方案。中央紀委的機構改革是如何進行的?改革有何特點?4月15日,中央紀委常委、中央編辦主任張紀南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詳解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的機構改革。
反腐形勢嚴峻是改革的出發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進行了兩次調整改革,整合綜合室局、加強紀檢監察業務室局、新設了內部監督機構,明確機構職責,創新組織製度和工作方式。“應該說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進行的調整改革是推進紀檢監察機構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一步。”張紀南表示,這明確了機構職責,創新了組織製度和工作方式,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也是落實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部署的具體措施。
張紀南還分析了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調整改革的三方麵原因。
“目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張紀南說,紀檢監察機關迫切需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通過深化機構改革,把更多力量調配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主業上來。其次,兩次改革都是緊緊圍繞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再次,也是通過改革,整合、新建相關廳室,在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查辦案件等方麵強化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提高效能。
聚焦主業,增加機構,不增編製
經過兩次改革,中央紀委共增加了4個紀檢監察室,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工作的人員增加了100多名,紀檢監察職能得到強化。“但中央紀委不是通過增加機構、編製數量來完成的。”張紀南分析了中央紀委兩次機構改革的4個突出特點。
“轉變職能,聚焦主業是一大特點。”張紀南表示,改革後,中央紀委的紀檢監察室由8個增加到12個,執紀監督相關部門數量和人員力量進一步加強,分別占到內設機構總數和人員編製總數的近70%。可以說,中央紀委更加聚焦紀檢監察這一主業。
“而最為突出的特點是,兩次改革後,保持了內設機構總數、行政編製總數和領導職數總數‘三不增’。”張紀南說,紀檢監察機構和人員的增加是通過內部挖潛進行的,最大限度調動幹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了現有編製效能。
轉變方式、全麵履職的特點也十分突出。張紀南指出,中央紀委這次不僅增設了4個紀檢監察室,而且對紀檢監察室的職責進行了充實調整。在幹部室的基礎上組建了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的基礎上組建了宣傳部,有利於其全麵履職。
針對新設立的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張紀南說:“正人先正己,用鐵的紀律來打造過硬的隊伍。”這次改革的第四個特點就是嚴格管理,完善機製。中央紀委通過加強完善內部監督機製,形成了監督管理的閉合係統,在監督別人的同時,中央紀委也更加注重自身的監督,嚴格管理。
是機構編製管理的一次創新
“中央紀委兩次改革都是‘因職設崗,因責配編’,提高組織機構設置和編製配備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在不增加機構編製的前提下,盤活機構編製的現有存量,充分發揮現有編製的效能,這就是機構編製管理的一種創新。”張紀南分析說。
張紀南表示,機構改革應緊密聯係實際,貫徹中央精神。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任務突出,中央紀委就突出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鐵麵執紀和監督問責。在思路上,明晰工作職責,科學設置內設的機構,減少職能的交叉,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在方法上,整合職責相近的部門,增設紀檢監察室和內部監督機構,優化了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體現了向改革要編製、向管理要編製、向流程優化要編製、向提高效能要編製,為各地各部門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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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紀委
內設機構進行改革調整
機構總數和行政編製總數均保持不變
本報北京4月15日電 (記者王昊男)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紀委獲悉:經報請中央紀委組織部同意,北京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北京市編辦批準,北京市紀委機關、監察局內設機構進行了改革調整。據了解,在這次改革中,北京市紀委機關、監察局內設機構總數和行政編製總數均保持不變。
據悉,這次改革參照了中紀委改革的方案。
整合6個內設機構:將辦公廳、監察綜合室整合為辦公廳;將黨風政風監督室(北京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北京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北京市行政投訴中心和信訪室合署辦公,信訪室不再加掛北京市人民政府舉報中心牌子。
增設4個內設機構:增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增設第七、第八、第九紀檢監察室,組成9個紀檢監察室,第一至第四紀檢監察室聯係市級單位,第五至第九紀檢監察室聯係區縣。
重新組建2個內設機構:在幹部室基礎上組建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基礎上組建宣傳部。
更名3個內設機構:案件管理室更名為案件監督管理室;政策法規室更名為法規室;市委巡視工作辦公室更名為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撤銷1個內設機構:撤銷預防腐敗三室。
專家點評
四大亮點 功在垂範
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內設機構進行的兩次調整改革,備受關注。其最大的亮點有四:
一是正人先正己,率先垂範。上世紀90年代以前的曆次機構改革,都沒有徹底擺脫“精簡——膨脹”的怪圈,主要源於《編製法》的缺位,使得中央機關的編製難以控製。此次中紀委改革著眼於盤活機構編製存量,優化人員結構配備,保持了內設機構、行政編製和領導職數“三不增”的目標,為機構改革樹立了典範。
二是步子大且穩,切中要害。圍繞中心工作進行改革,是此次中紀委機構改革最為明顯的特征,反映出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的背景下,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優勢力量集中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主業上來。
三是增事不增編,增效不增人。圍繞中紀委監察部職能的轉變,有些工作得到強化,如按行業、區域進行巡視等,但並未限入增事增編的窠臼。同時,十八大以來不到兩年所取得的反腐成就,也反映出中經委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卻並非通過增加人員編製實現。
四是主輔配比合理,層次清晰。進一步聚焦反腐中心任務,使核心工作、中心工作與輔助工作保持合理的比例,一改“業務部門三五個,輔助機構一大堆”的被動局麵,客觀上起到了推進紀檢監察機關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機構改革一定要避免跌入通過向下級“借調”人員,“曲線增人增編”的泥淖。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解誌勇
《 人民日報 》( 2014年04月16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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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機構改革示意圖。 |
今年3月,中央編辦批複了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機構改革方案。中央紀委的機構改革是如何進行的?改革有何特點?4月15日,中央紀委常委、中央編辦主任張紀南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詳解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的機構改革。
反腐形勢嚴峻是改革的出發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進行了兩次調整改革,整合綜合室局、加強紀檢監察業務室局、新設了內部監督機構,明確機構職責,創新組織製度和工作方式。“應該說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進行的調整改革是推進紀檢監察機構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一步。”張紀南表示,這明確了機構職責,創新了組織製度和工作方式,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也是落實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全會部署的具體措施。
張紀南還分析了中央紀委對內設機構調整改革的三方麵原因。
“目前,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張紀南說,紀檢監察機關迫切需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通過深化機構改革,把更多力量調配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主業上來。其次,兩次改革都是緊緊圍繞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再次,也是通過改革,整合、新建相關廳室,在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查辦案件等方麵強化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提高效能。
聚焦主業,增加機構,不增編製
經過兩次改革,中央紀委共增加了4個紀檢監察室,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工作的人員增加了100多名,紀檢監察職能得到強化。“但中央紀委不是通過增加機構、編製數量來完成的。”張紀南分析了中央紀委兩次機構改革的4個突出特點。
“轉變職能,聚焦主業是一大特點。”張紀南表示,改革後,中央紀委的紀檢監察室由8個增加到12個,執紀監督相關部門數量和人員力量進一步加強,分別占到內設機構總數和人員編製總數的近70%。可以說,中央紀委更加聚焦紀檢監察這一主業。
“而最為突出的特點是,兩次改革後,保持了內設機構總數、行政編製總數和領導職數總數‘三不增’。”張紀南說,紀檢監察機構和人員的增加是通過內部挖潛進行的,最大限度調動幹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了現有編製效能。
轉變方式、全麵履職的特點也十分突出。張紀南指出,中央紀委這次不僅增設了4個紀檢監察室,而且對紀檢監察室的職責進行了充實調整。在幹部室的基礎上組建了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的基礎上組建了宣傳部,有利於其全麵履職。
針對新設立的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張紀南說:“正人先正己,用鐵的紀律來打造過硬的隊伍。”這次改革的第四個特點就是嚴格管理,完善機製。中央紀委通過加強完善內部監督機製,形成了監督管理的閉合係統,在監督別人的同時,中央紀委也更加注重自身的監督,嚴格管理。
是機構編製管理的一次創新
“中央紀委兩次改革都是‘因職設崗,因責配編’,提高組織機構設置和編製配備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在不增加機構編製的前提下,盤活機構編製的現有存量,充分發揮現有編製的效能,這就是機構編製管理的一種創新。”張紀南分析說。
張紀南表示,機構改革應緊密聯係實際,貫徹中央精神。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任務突出,中央紀委就突出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強化鐵麵執紀和監督問責。在思路上,明晰工作職責,科學設置內設的機構,減少職能的交叉,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在方法上,整合職責相近的部門,增設紀檢監察室和內部監督機構,優化了組織結構和管理方式。體現了向改革要編製、向管理要編製、向流程優化要編製、向提高效能要編製,為各地各部門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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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紀委
內設機構進行改革調整
機構總數和行政編製總數均保持不變
本報北京4月15日電 (記者王昊男)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紀委獲悉:經報請中央紀委組織部同意,北京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北京市編辦批準,北京市紀委機關、監察局內設機構進行了改革調整。據了解,在這次改革中,北京市紀委機關、監察局內設機構總數和行政編製總數均保持不變。
據悉,這次改革參照了中紀委改革的方案。
整合6個內設機構:將辦公廳、監察綜合室整合為辦公廳;將黨風政風監督室(北京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北京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北京市行政投訴中心和信訪室合署辦公,信訪室不再加掛北京市人民政府舉報中心牌子。
增設4個內設機構:增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增設第七、第八、第九紀檢監察室,組成9個紀檢監察室,第一至第四紀檢監察室聯係市級單位,第五至第九紀檢監察室聯係區縣。
重新組建2個內設機構:在幹部室基礎上組建組織部;在宣傳教育室基礎上組建宣傳部。
更名3個內設機構:案件管理室更名為案件監督管理室;政策法規室更名為法規室;市委巡視工作辦公室更名為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撤銷1個內設機構:撤銷預防腐敗三室。
專家點評
四大亮點 功在垂範
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內設機構進行的兩次調整改革,備受關注。其最大的亮點有四:
一是正人先正己,率先垂範。上世紀90年代以前的曆次機構改革,都沒有徹底擺脫“精簡——膨脹”的怪圈,主要源於《編製法》的缺位,使得中央機關的編製難以控製。此次中紀委改革著眼於盤活機構編製存量,優化人員結構配備,保持了內設機構、行政編製和領導職數“三不增”的目標,為機構改革樹立了典範。
二是步子大且穩,切中要害。圍繞中心工作進行改革,是此次中紀委機構改革最為明顯的特征,反映出在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的背景下,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優勢力量集中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主業上來。
三是增事不增編,增效不增人。圍繞中紀委監察部職能的轉變,有些工作得到強化,如按行業、區域進行巡視等,但並未限入增事增編的窠臼。同時,十八大以來不到兩年所取得的反腐成就,也反映出中經委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卻並非通過增加人員編製實現。
四是主輔配比合理,層次清晰。進一步聚焦反腐中心任務,使核心工作、中心工作與輔助工作保持合理的比例,一改“業務部門三五個,輔助機構一大堆”的被動局麵,客觀上起到了推進紀檢監察機關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機構改革一定要避免跌入通過向下級“借調”人員,“曲線增人增編”的泥淖。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解誌勇
《 人民日報 》( 2014年04月16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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