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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超收9000億”之說不靠譜
針對有關今年財政“超收9000億元”的網上“分析文章”,賈康認為,所謂財政超收“9000億元”之說不靠譜。在經濟增速放緩和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大背景下,今年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提高小微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起征點以及多項企業稅收優惠相繼出台。財政收入完成情況一度比較嚴峻。在進入四季度後,鑒於宏觀經濟企穩回升並在結構調整中實現穩步增長,今年財政收入完成預算規定的9.5%增幅應已不成問題,但今年財政超收肯定較前幾年大為減少,“9000億元超收”之說顯然太高估了。
對於記者“超收多少”的提問,賈康認為並不是最關鍵問題,關鍵在於錢花在哪裏、怎樣花,其核心是如何規範地用好超收財力來改善民生。2012年預算中,財政對“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事業等的支持力度增長了20%以上。在這樣的支出框架下,如有超收財力可用,其重點也會具有“跟隨性”。同時有關方麵也需更為關注怎樣規範、合理、高效地使這些錢用於改善民生。
超收結轉安排支出不叫突擊花錢
針對有關“年底兩個月財政將突擊花錢約3萬億元”的報道,賈康解釋,超收結轉安排支出不叫“突擊花錢”。在我國現階段,應實事求是地說,百分之百地按照預算收入計劃取得執行結果,在多種主、客觀因素影響製約下,並無實現把握。
不過賈康也認為,在一些預算單位也確實存在某些突擊花錢現象。其直接原因是預算安排彈性帶來的“前鬆後緊”。
為了提升預算的穩定性,我國於2007年建立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於緩衝式調節不同年度間財政的短收與超收。財政超收中除滿足當年財政支出的某些應急安排以外,其餘部分進入超收結轉安排,納入中央預算穩定基金和結轉下年使用。因此,超收結轉的安排,並不是所謂“突擊花錢”。
>>建議
財政可逐步改為半年或按季撥款
北京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告訴記者,解決財政年底“突擊花錢”這個社會觀感不佳的問題,可以考慮將財政年度撥款製度逐步改為半年、季度撥款製,甚至最終細化為按月製定預算並撥款。
劉劍文表示,雖然財政年底“突擊花錢”不一定完全不合理,但也容易蘊藏濫采購、濫支出、突擊消費,甚至權錢交易等問題。他認為,這一問題的產生和我國相關預算製度有關。因為相關法規規定,年底預算撥款未用完者,相關款項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不僅如此,按照財政部門的通常做法,如果某單位相關項目支出今年預算撥款5000萬元,但全年隻用了4000萬元,通常下一年度財政部門對此項目的撥款也會銳減至4000萬元。為了自己明年的“利益”不受損,通常很多預算單位都會采取將當年預算全部用完的策略,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年底“突擊花錢”的狀況。
對此劉劍文建議,雖然年底“突擊花錢”不違法,但卻存在違法性的風險。為了盡量從根源上解決這個問題,他主張逐步將財政年度撥款製度,改為半年、季度撥款製,甚至最終可以細化為按月製定預算並撥款。這樣,年底“突擊花錢”的現象將逐步減輕,財政撥款也會更加細化、更加合理。
此外他認為,有關部門也可以考慮設定部分前提條件的基礎上,逐步允許年底預算撥款未用完者,相關款項可以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並相應減少下一年度的財政撥款。而這實際上也能達到節約財政預算的目的。
不過他也強調,相關政策的調整,都應建立在人大加強對預算審議和監督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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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超收9000億”之說不靠譜
針對有關今年財政“超收9000億元”的網上“分析文章”,賈康認為,所謂財政超收“9000億元”之說不靠譜。在經濟增速放緩和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大背景下,今年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提高小微企業營業稅和增值稅起征點以及多項企業稅收優惠相繼出台。財政收入完成情況一度比較嚴峻。在進入四季度後,鑒於宏觀經濟企穩回升並在結構調整中實現穩步增長,今年財政收入完成預算規定的9.5%增幅應已不成問題,但今年財政超收肯定較前幾年大為減少,“9000億元超收”之說顯然太高估了。
對於記者“超收多少”的提問,賈康認為並不是最關鍵問題,關鍵在於錢花在哪裏、怎樣花,其核心是如何規範地用好超收財力來改善民生。2012年預算中,財政對“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事業等的支持力度增長了20%以上。在這樣的支出框架下,如有超收財力可用,其重點也會具有“跟隨性”。同時有關方麵也需更為關注怎樣規範、合理、高效地使這些錢用於改善民生。
超收結轉安排支出不叫突擊花錢
針對有關“年底兩個月財政將突擊花錢約3萬億元”的報道,賈康解釋,超收結轉安排支出不叫“突擊花錢”。在我國現階段,應實事求是地說,百分之百地按照預算收入計劃取得執行結果,在多種主、客觀因素影響製約下,並無實現把握。
不過賈康也認為,在一些預算單位也確實存在某些突擊花錢現象。其直接原因是預算安排彈性帶來的“前鬆後緊”。
為了提升預算的穩定性,我國於2007年建立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於緩衝式調節不同年度間財政的短收與超收。財政超收中除滿足當年財政支出的某些應急安排以外,其餘部分進入超收結轉安排,納入中央預算穩定基金和結轉下年使用。因此,超收結轉的安排,並不是所謂“突擊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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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可逐步改為半年或按季撥款
北京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告訴記者,解決財政年底“突擊花錢”這個社會觀感不佳的問題,可以考慮將財政年度撥款製度逐步改為半年、季度撥款製,甚至最終細化為按月製定預算並撥款。
劉劍文表示,雖然財政年底“突擊花錢”不一定完全不合理,但也容易蘊藏濫采購、濫支出、突擊消費,甚至權錢交易等問題。他認為,這一問題的產生和我國相關預算製度有關。因為相關法規規定,年底預算撥款未用完者,相關款項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不僅如此,按照財政部門的通常做法,如果某單位相關項目支出今年預算撥款5000萬元,但全年隻用了4000萬元,通常下一年度財政部門對此項目的撥款也會銳減至4000萬元。為了自己明年的“利益”不受損,通常很多預算單位都會采取將當年預算全部用完的策略,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年底“突擊花錢”的狀況。
對此劉劍文建議,雖然年底“突擊花錢”不違法,但卻存在違法性的風險。為了盡量從根源上解決這個問題,他主張逐步將財政年度撥款製度,改為半年、季度撥款製,甚至最終可以細化為按月製定預算並撥款。這樣,年底“突擊花錢”的現象將逐步減輕,財政撥款也會更加細化、更加合理。
此外他認為,有關部門也可以考慮設定部分前提條件的基礎上,逐步允許年底預算撥款未用完者,相關款項可以結轉到下一年度使用,並相應減少下一年度的財政撥款。而這實際上也能達到節約財政預算的目的。
不過他也強調,相關政策的調整,都應建立在人大加強對預算審議和監督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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