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9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2月20日零時起將汽、柴油銷售價格每噸提高350元,全國平均90號汽油和0號柴油每升分別提高0.26元和0.3元。就此,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誌。
問:在當前國內價格總水平上漲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國家為什麼還要調整成品油價格?
答:在當前物價形勢比較嚴峻的情況下之所以調整成品油價格,主要基於以下考慮:
首先,充分發揮價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導消費。根據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總體要求,國家建立並不斷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製地間接接軌機製,目的就是要使成品油價格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石油消費持續快速增長。以汽車行業為例,2010年我國汽車產銷量均超過1800萬輛,同比增長32%,如果以每車年耗油1.5噸計算,增加成品油需求就要達到2700萬噸,折原油需求為4500萬噸左右。而近年來國內原油產量一直穩定在1.9-2億噸,新增需求全部依靠進口資源滿足。2010年我國進口原油2.39億噸,同比增長17%,石油對外依存度上升三個百分點,超過55%,已成為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石油進口國和消費國,石油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同時,石油消費過快增長超出我國經濟和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因此,迫切需要發揮價格杠杆的調節和引導作用,抑製石油消費過快增長,促進資源節約。
其次,及時調整成品油價格,有利於保障市場供應。由於國內石油資源一半以上需要進口,國際市場油價變化對國內的影響越來越大。隻有及時理順成品油價格,才能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滿足國內日益增長的石油需求。近年來的實踐證明,如果成品油價格不及時理順,會抑製企業生產和進口積極性,導致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應緊張,進而出現限供斷供、排隊加油等現象,增加社會運行成本,影響正常的經濟秩序,反過來會增加用油者負擔,推升價格總水平。
為盡可能減輕調價影響,國家加大了對成品油價格的調控力度。一是推遲了調價時間。去年12月22日國家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之後,國際市場油價繼續攀升,今年1月21日國內成品油價格即達到調價邊界條件,但考慮到臨近春運,國家適當推遲了調價時間。二是控製了調價幅度。按現行成品油價格機製,即使僅考慮去年12月22日調價後原油價格上漲因素,國內成品油價格上調幅度應更大一些;但綜合考慮國內經濟形勢及社會各方麵承受能力,國家適當壓縮了提價幅度,由石油企業消化了部分原油價格上漲影響。
問:成品油價格提高後,政府將采取哪些措施緩解對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影響?
答:這次成品油調價後,國家將按照2006年石油價格綜合配套改革時建立的對種糧農民等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機製,繼續對種糧農民、漁業(含遠洋漁業)、林業、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給予補貼,對出租車行業給予臨時補貼。
同時,各地將綜合考慮成品油、液化氣等價格調整和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等因素,繼續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問:成品油價格調整後,政府將采取哪些措施控製連鎖反應,保持市場物價基本穩定?
答:為減緩調價影響,我們已經做了相應部署,在繼續落實好國務院所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同時,嚴格控製調價的連鎖反應,並做好相關群體和行業的補貼工作。一是這次成品油調價後,鐵路客運、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價格不上調。二是對已經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路貨運和水運價格,各地將加強監管和監測,防止不合理漲價。三是要求各地繼續加大減免政府規費工作力度,嚴格貫徹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等有關政策,減輕經營者負擔;同時加強市場物價監測和價格監管工作,嚴厲查處違規漲價和跟風漲價。切實做好成品油、液化氣以及糧食、食用油、豬肉、蔬菜等副食品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
問:成品油價格調整後,政府將采取哪些措施來保障市場供應,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答:目前地方煉油企業加工能力占全國煉油能力的10%-15%,這些企業沒有上遊原油生產,不能以上遊原油生產利潤彌補下遊煉油虧損,這次成品油價格調整後,多數地方煉油企業可維持正常生產經營,有利於保障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應。同時,國家明確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兩公司充分發揮石油企業內部上下遊利益調節機製作用,采取多種措施,平衡內部各板塊利益關係,緩解煉油企業困難,調動煉油企業生產積極性,並做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的銜接,優化產品結構,確保成品油特別是柴油供應。國家還要求所有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不得超價銷售。同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大市場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不執行國家規定價格政策,以及囤積居奇、造謠惑眾、合謀漲價、搭車漲價等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