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時間表排定 先在個別城市試點
2010-7-22 8:45:22 來源:《證券日報》
昨日有消息稱,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
推行房產稅試點的時間表,終於露出眉目了。
昨日,有消息稱,在財政部近日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有關人士表示,作為地方稅改革的一部分,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全國範圍內推行房產稅試點的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房產稅試點時間之所以比預期晚,可能由於該稅種在支出方麵的相關政策還有待完善。
房產稅被稱為“簡潔版物業稅”。它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之前房價暴漲的根本原因被認為是,大量投資投機性需求湧入樓市。一方麵許多人無力購買第一套住房;另一方麵不少投機者以極低的成本囤積房產。因此,自從本輪調控啟動後,對房產稅的預期就不斷加重:應對房地產實現開發、轉讓和持有多環節征稅,從而增加持有成本。
被業內稱為“新國十條”的《關於堅決遏製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要求,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製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 而進入5月以來,關於房產稅的討論更是一直沒有停歇過。
5月31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製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寥寥數字,再度引發業內多重猜測。緊隨其後,國家發改委官員明確表態,房產稅改革推進暫無總體安排,但國家發改委支持地方進行試點和實驗。
但是,對於是否該開征房產稅,業內人士則是各執一詞。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李德水日前在出席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舉辦的“經濟每月談”時表示,當前房地產調控不能半途而廢,寄望政府把房價大幅降下來的想法有所偏頗。我國房地產市場管理體製改革的各項政策設計,包括房產稅,其根本出發點和最終歸宿必然是保護最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不會給大家普遍增加負擔,對絕大多數居民而言,是完全可以不用擔心的。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日前稱,在房地產保有環節開征物業稅,雖然不能在長時期在表麵形態上有效降低房價,但會是商品房需求的總規模表現得更少泡沫,總體房價表現更沉穩,更有效地減少房價大起大落所帶來的負麵效應和對社會生活的衝擊。
而在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鍾偉看來,房產稅就像政府揮舞的手術刀,不問病理、不看病灶、不管不顧,先下一刀而後快,至於下刀之後的結果,似乎不在考慮之列。“非我財不納稅,我反對開征房產稅。”
著名經濟學家、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此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增收房地產稅是稅收製度的一次重大變革,對調節收入等有很大作用。但要遏製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土地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的作用比房產稅更直接有效。他同時提出可以征收房產閑置稅。因為征收房產閑置稅對住房市場、租賃市場會有一定的調節作用,它所產生的作用比開征房產稅要大,而且征收成本也比較低。
目前,我國房產稅的稅基是企業保有的自用房產原值總額以及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總額,並沒有對居民所有住房征收。